浙江/绍兴-2026-03-17 00:00:00
下王镇上巅村****年度杨家宅、施家永农整治地块种植租赁(第二次)
受嵊州市下王镇上巅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下王镇招投标中心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嵊州市下王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公开出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竞租方式:
标的物为下王镇上巅村****年度杨家宅、施家永农整治地块种植租赁(第二次),标的租赁年限为*年(合同期到****年**月**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第三年租金按整年计算)。标的位于嵊州市下王镇上巅村。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序号 | 土地位置 | 大约面积(亩) | 出租期限 | 年起始租金(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 | 下王镇上巅村****年度杨家宅、施家永农整治地块 | **.* | *年 | ***/亩 | ***** |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标的土地面积、竞租起始价详见明细表,标的租赁年限*年,步幅以“**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不按“**元”步幅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租赁用途及要求:租受人有义务对全部农田进行合理经营,不得在承包农田中挖塘、养鱼、取土,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才能建设临时生产用房,不弃耕撂荒。
*、以上标的物面积以实测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公告期满后,如无合格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该标的本次竞价活动终止;如仅有一人合格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该标的按公布的底价及条件由竞租人报价成交;如有两人及以上合格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进入竞价程序,通过一次性书面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第一年成交租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承包款、未签订承包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实施单位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租金在第二年起以前一年租金为基数每年递增*%。
*、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签订承包合同后*个工作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时间: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凡有意竞租本次标的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在嵊州市下王镇上巅村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报名需持有效登记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的汇款单原件、复印件;
(*)竞租人登记表、承诺函一份(在报名现场填写)。
*、标的竞租保证金金额详见租赁明细表,竞租保证金须在报名前缴纳,否则不予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开户名称: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嵊州临城支行,账号:*****************。竞租保证金须于****年*月**日下午*:**前缴纳到帐,以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为准,缴纳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汇票、转帐等,意向竞租人须以本人名义(单位以本单位银行账号转账)缴纳,缴款人与竞租人名称必须一致。
竞租结束后除租受人外,其余参租对象在竞租结束*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租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租地点:嵊州市下王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参加竞租时,竞租人必须按时到场,到场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委托代理人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否则谢绝其竞租。
*、不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竞租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为准。
*、实施单位联系人:童亚忠 ***********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郑工 ***********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竞租公告发布于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如有变更,以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更正公告为准。
出租方:嵊州市下王镇上巅村集体经济组织
代理单位: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