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1-26 00:00:00
【变更公告】****年嵊州市浦口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
****年嵊州市浦口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
第*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嵊州市浦口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更正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更正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应在****年* 月 *日**:**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更正为“应在****年 * 月 ** 日**:**时(北京时间)前到账”。
*、原招标文件“招标预算价:****.****万元”更正为“招标预算价:****.****万元”;原招标文件“☑ 招标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仟万陆仟肆佰零叁元整 (¥********.**元 )”更正为“☑ 招标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壹拾叁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整 (¥********.**元 )”;原招标文件“安全生产措施费(大写):贰拾叁万陆仟捌佰玖拾伍元整 (¥******.**元 )” 更正为“安全生产措施费(大写):贰拾肆万零叁拾叁元整 (¥******.**元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设计人:慈溪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更正为“设计人:艺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预算书、施工图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详见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第*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