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3-03 00:00:00
【变更公告】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
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
第*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嵊州市长乐镇集镇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页中*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说明*三、相关问题说明:“*、人物铜雕塑按暂估价******元/项计入本预算。*、牛铜雕塑按暂估价******元/项计入本预算。*、猪铜雕塑按暂估价******元/项计入本预算。*、现状*****双壁波纹管挖除按暂估价*元/*计入本预算。”现调整为:删除上述条款。并新增:“**、壁厚*红色不锈钢字体背发光按暂估价****元/项计入;**、零星基础设施维修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元/项计入;**、深灰色镀锌钢管格栅详专业厂家二次深化,按暂估价***元/*计入。”
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原招标文件**页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现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原招标文件***页中*.*.*项“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调整为:“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原招标文件**页中“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到账”。现调整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到账”。
*、原招标文件**页中*.*“提供投标人****年*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现调整为:“提供投标人****年 * 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原招标文件中***页中**.*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年*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现调整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年 * 月 ** 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第*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两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