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安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扫地车采购项目
2026-04-17
新疆/乌鲁木齐 招标采购
乌鲁木齐新安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扫地车采购项目
新疆/乌鲁木齐-2026-04-17 00:00:00

乌鲁木齐新安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扫地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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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新安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扫地车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新安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乌鲁木齐新安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扫地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谈判采购,该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谈判小组经过评审后确定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现将成交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成交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序号

成交候选人名称

最终报价(元)

排名

*

新疆扬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自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

*

*

乌鲁木齐市好友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个工作日

*

*

新疆扶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个工作日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存在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过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含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具体包括: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主张、诉求;
(*)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异议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异议事项如属以下情形,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
(*)异议于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或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仍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
(*)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其他司法程序。

、联系方式

人:乌鲁木齐新安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泉街新疆白云棉纺厂**号楼

人:刘大军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东街***

人:冶伟雄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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