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第四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轮驳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市辖区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月**日、****年**月**先后进行了*次公开招标,均采用了最低价法中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根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第*条第二项第一款规定,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不存在限制性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招标过程未受到质疑。现申请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港口服务) 服务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拖轮航行安全水域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甲方使用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洪良、郑雪、李雪松(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按固定价格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港引航站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标新航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楼 联系方式:王克勤************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克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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