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6-04-17 00:00:00
****年度机关大楼中央空调及单体空调年度维护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机关大楼中央空调及单体空调年度维护维修项目
采购内容:机关大楼中央空调及单体空调年度维护维修
采 购 人: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操作说明
前言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本操作说明,更详细的操作帮助文档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平台功能简介
招投标相关各方以“**数字证书”为身份验证和安全保障工具,可在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函、变更公告、发布上传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招标文件变更补遗、递交资格材料、审核资格材料、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异议/质疑、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信息、定标公示等内容。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的软、硬件环境
*、用于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电脑应为****以上操作系统,装有微软****、谷歌******、***、火狐*******等主流浏览器(本系统不支持**浏览器)、*** 或 ****** **** ****以上版本;
*、从阳光招采平台取得**数字证书(老用户可沿用之前在老平台办理过的**证书);
*、从阳光招采网站首页右侧区域【帮助中心】→【工具软件】中下载并安装“数字签名服务驱动”(以前安装过老平台驱动的仍需重新下载安装),用户可点击右上角“驱动安装指南”进行环境检测与自动修复;
*、在线编制投标文件时,选择所投项目标段,点击导航栏【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文件处编辑,详细操作说明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帮助文档】—【投标人】→《投标人*编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内容编制完成后,在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时需要插入企业**。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插入可联网的电脑,使用微软****、谷歌******、***、火狐*******(不可用**浏览器),登录投标人入口,选择所投项目标段,点击导航栏【网上投标(供应商)】,点击【递交报价文件】按钮上传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
*、如同时上传多个项目或同一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注意不要相互混淆。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建议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小时前,将企业**插入可联网的电脑,检查电脑工作环境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持。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人入口,进入所投项目标段,点击页面导航栏中的【开标(供应商)】*【进入开标会】进行签到。待平台下达解密指令后,点击“***解密”按钮,按系统提示进行解密操作。投标人可选择**解密或解密符解密,使用**解密时需要插入企业**输入***码;使用解密符则需上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对应生成的*****文件。
*、对于磋商、谈判、单一来源等需进行多轮报价的项目,投标人在解密后应保持在线,以便及时参与评委发起的二轮或多轮洽谈及报价。
重要提示
*、编制及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要使用**,使用**必须先在电脑正确安装“数字签名服务驱动”。如解密电脑与制作标书电脑不是同一台,应提前检查解密电脑是否安装了数字签名服务驱动!
*、投标人应密切留意招标文件的更新情况,应根据最后一次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使用旧版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而造成不利于投标人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制作投标文件时,导入的文件大小须控制在****以内(若文件过大,请注意控制文件中的扫描图片或截图等图片大小,或将****先转成***格式后再行导入),否则可能导致文件加密失败。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确认签名。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需对已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可点击【撤销参与投标】按钮,撤销成功后,应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内重新制作、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如上传及解密过程出现错误提示,应首先检查是否使用企业**、本机是否安装数字签名服务驱动、是否使用微软****、谷歌******、***、火狐*******等主流浏览器。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网络支持:登录平台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流程操作电话咨询:*************;
*、**: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机关大楼中央空调及单体空调年度维护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机关大楼中央空调及单体空调年度维护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确保机关大楼中央空调及单体空调稳定运行,满足日常办公需求,需对机关大楼中央空调及单体空调进行全面维修维保,维修保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台富田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冷冻水系统各*套;水泵*台;冷却塔*台;风机盘管***台;**台单体空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年**月**日,供应商自合同生效后立即开展维修保养。项目验收合格后,中央空调系统由供应商免费保修至下一个供冷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获取采购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注册完成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咨询电话:************);
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日:**:**~**:**;节假日:**:**~**:**,**:**~**:**);
企业注册信息进度问题咨询电话:************;
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本项目同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以文件接收时间为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及接受邮寄地址(仅接受顺丰,不接收到付件):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号中铁****中心**楼)招标一部文工************。
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官网(*****://***.*****.***.**/***/)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中铁****中心**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科、周梦伊、宋黎明、汪树新
电话:************
电子邮箱:*********@**.***
****年*月**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下表所列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采购人 | 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 | 监管机构 | / | |
*.*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 供应商 | 详见第一章第二条供应商相关要求 |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服务项目,不适用 | |
* | 项目属性 | 服务 | |
*.* | 平台服务费 | 不收取 | |
*.* | 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号)规定标准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元,按****元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领取发票。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 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需提供以下开票信息:*)开票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 |
*.* | 提疑截止时间 |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期次日上午**:**(北京时间) | |
*.*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
*.*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 | 对多标段采购的规定 | 不适用,供应商仅可参加本项目*个标段响应。 | |
**.* | 报价单位 | 人民币 | |
**.*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
**.* | 联合体 | 不接受 | |
**.* | 成交后分包 | 不允许 | |
**.* | 磋商保证金 | 不需要 | |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 ** 日历天 | |
** | 响应文件形式 | 在接受电子响应文件的同时,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备用: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胶装密封)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 |
**.* | 样品 | 不需要 | |
**.* | 现场演示 | 不需要 | |
** | 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样品(如需)地点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 开启时间及解密时间 |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解密时间: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解密提示后**分钟内 | |
**.* | 评审小组人数 |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 磋商顺序 | 随机 | |
**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 | 付款方式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
** | 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政策 | / | |
其他 | 支持本国产品 |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 |
异常低价处理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财库〔****〕*号规定,评审委员会应切实按照异常低价审查启动标准及审查流程开展相关工作。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至少 ** 分钟)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答疑、澄清公告等)。
补充说明:
*)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年或前*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
*)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月**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度、****年度、****年度。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月**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度、****年度、****年度。
*)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供应商须知
总 则
适用范围
*.* 本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磋商公告”所列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定义
*.* “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监管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评审小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评审小组。
*.*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公告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并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合格的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项目属性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响应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前述“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参与响应的,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信息服务费(以下简称“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规定标准收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以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 | *.**% | *.**% | *.**% |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如下:
***万元×*.*%=*.*万元
(*******)万元×*.*%=*.*万元
(*******)万元×*.**%=*.**万元
合计收费=*.*+*.*+*.**=*.** 万元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构成
磋商公告
供应商须知
采购需求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合同书格式
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
评审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如有)
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无法打开电子版采购文件(*** 格式)、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供应商有疑问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澄清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采购文件的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认为必要时对已发出采购文件或澄清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当采购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日前发出,不足*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现场考察
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考察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
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包含价格、商务、技术和服务及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料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响应文件内容及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的编制
语言和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及附件)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作出明确响应。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采购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采购文件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供应商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项目对多标段采购的规定,供应商拟参与多个标段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应按每标段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标段编号。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
报价包括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
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不得缺、漏项或只报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对于采购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
每一种规格的服务(货物或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后期维护、技术支持、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持。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备选方案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其价格扣除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成交后的分包
成交后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成交后可以分包的,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资格审查表”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资格要求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磋商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是否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收保证金的账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的凭证。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凡未按规定时间、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或投诉)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磋商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供应商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次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响应文件形式、样品及递交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指采购文件规定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的情况)两种形式如有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未按规定形式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或采购文件规定须同时递交两种形式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只递交了其中一种的,将均被视作无效响应。
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及签章、加密后生成,并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
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照评审条款逐一对应相关响应材料。
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供应商“盖单位章”、“公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因“电子交易平台”未要求授权代表办理**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处可以由授权代表签名后扫描上传,或直接打印授权代表姓名,无需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证明材料中要求有其他单位盖章或签名的地方(如制造商授权书、检测报告等),供应商应提供“盖章(签名)原件的扫描件”。
联合体参与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名”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为了保证系统处理效率,制作证明材料扫描件时,供应商在保证可辨认清晰度情况下扫描时应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对于以文字为主的文件扫描,建议最高******;对于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文件,建议最高******),输出为***文件格式,再粘贴至****,以减少成稿文件的容量大小。
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有容量的限制(生成的***格式响应文件应不大于****),因此,供应商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响应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经在线编制及签章、加密后,生成终版电子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纸质响应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备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纸质响应文件由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生成,响应文件用纸应统一为**规格(图纸、效果图等除外)。
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明。
纸质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封包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样品及现场演示
样品。本项目是否接收样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样品的,样品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到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在样品上标明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样品的相关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现场演示。本项目在评审时是否需要演示及演示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如采购文件仅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则不必到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时间以平台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加密或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现场(或邮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或邮寄送达(如采购公告允许接收邮寄),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已先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如在截止时间前仍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其纸质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线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或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响应文件时,应先撤回响应文件,在线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新的响应文件。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磋商程序及步骤
响应文件开启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线上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远程参加开启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参加开启(到现场的应携带**数字证书和已安装好**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响应标段进行签到,并保持实时在线,按要求进行相关解密及后续操作。
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不足*家的,不进行开启。
在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少于三个的,本次磋商失败;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不少于三个的,开启继续进行。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电子开启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启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磋商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采用纸质响应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评审,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中止本次开启,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开启时全部或者部分供应商数据无法显示或缺失;
开启时因突发问题,平台工作人员未能在**分钟内进行问题责任判定的;
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出现断电事故;
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其他无法保证开启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形。
评审小组和磋商代表
评审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共*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审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代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应在线参与磋商活动,磋商期间,供应商应保持网络畅通,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相关信息。
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在正式磋商前,评审小组对已解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信用信息及查询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在资格审查与评审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时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审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评审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前述**.*条第*款所述情形除外),磋商活动终止。
除非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改变,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开启时的首次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评审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允许供应商同时参与多标段响应的,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办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条。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在第一章磋商公告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
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如前期未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质疑和投诉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应商未按本章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相关条文解读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罚款等行政处罚。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本章内容中标注“★”的采购需求或要求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针对标注“★”的采购需求或要求的响应,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其响应文件中,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资料)或承诺。
一、主要工作内容
*.*台富田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冷冻水系统各*套;*.水泵*台;*.冷却塔*台;*.风机盘管***台;*. **台单体空调。具体范围见服务清单。
二、服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一、富田中央空调主机*台保养 | ||||
* | 压缩机压力、绝缘检查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补充冷媒 | 原厂/原装 | 瓶 | * |
* | 更换冷冻油 | 原厂/原装 | 桶 | * |
* | 更换干燥过滤器 | 原厂/原装 | 个 | * |
* | 更换压缩机油过滤器 | 原厂/原装 | 个 | * |
* | 电器检查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电脑元件试动作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系统探漏、工况调整及运行监测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冷冻机组全年保养人工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机组不可预测的零配件维修及更换(运行**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冷凝器药水清洗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压缩机安全阀质检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二、冷却、冷冻水系统各一套及水泵*台冷却塔*台保养 | ||||
** | 人工清洗冷却塔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化学药剂清洗冷却水系统保养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套 | * |
** | 化学药剂清洗冷冻水系统保养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套 | * |
** | 水泵绝缘检查及维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轴承及水封的检查及维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配电柜检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冷却塔检查及维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三、风机盘管***台保养 | ||||
** | 回风过滤网清洗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水过滤器清洗(含部分保温材料)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风机盘管电机的维修及更换 | 原厂/原装 | 台 | *** |
** | 风机盘管电容的维修及更换 | 原厂/原装 | ||
** | 风机盘管风筒的维修及更换 | 原厂/原装 | ||
** | 风机盘管冷凝水漏水的维修处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
** | 更换风机盘管电机及风轮 | 原厂/原装 | 台 | ** |
** | 办公楼*个楼层主管软接件老化更换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套 | * |
** | 更换风机盘管二通阀 | 原厂/原装 | 台 | ** |
** | 更换控制器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个 | ** |
** | 房间制冷设备全部更换 | 原厂/原装 | 间 | * |
** | 风机盘管补水箱全年维护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风机盘管补水箱药水清洗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四、机关办公楼、食堂、老干部活动中心共计**台单体空调维保。 | ||||
** | 清洗、加氟等维修保养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三、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年**月**日,供应商自合同生效后立即开展维修保养。项目验收合格后,中央空调系统由供应商免费保修至下一个供冷期。
★(二)报价要求
*.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合同,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产生及所需的一切费用总额(亦含检验、检测费、安全生产费及保险费等),成交供应商在任何时候或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超出本合同总价的任何主张或请求,但在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情形下,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程度或质量进行据实结算。
*.当服务清单中明确已有的内容,但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标中没有的项目,视同成交供应商让利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必须按服务清单施工。
*.对于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配套产品也需自行补齐并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维修保养开工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合同履行完毕经验收审计后,支付剩余款项。鉴于采购人支付合同费用的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因财政拨款不及时、不足额到位,导致采购人不能按照协议约定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验收
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验收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及承诺执行,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售后要求
*.如成交供应商发生兼并、重组,由新组建的公司按响应文件承担相应义务。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排除故障;如须到现场排除故障的,还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
(六)人员要求
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具有暖通或机电类职称,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具备法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操作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体系认证、业绩证明、用户评价、项目团队、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进度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资料存档方案等。
*.在保养期间,供应商需切实保证机组正常运转;供应商不按约定条款履行保养责任,采购人有权按照造成损失的大小,要求供应商照设备原价赔偿。
*.供应商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服务内容的,每迟延*日,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单次迟延达**日或延迟履行超过*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保养总额**%的违约金并退回采购人已支付款项。
*.供应商未按约履行义务(包括迟延履行、更换的设施零件不符合质量标准、维修保养效果不符合约定等),在采购人通知后**日内仍未整改完成的,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替代供应商履行,相应的支出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
*.供应商应做好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卫生防护教育工作和准备措施,购置必要的防护装备和保险,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工作人员履职的作业风险。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评审方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程序及标准
评审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因素详见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需提供的资料 | |
*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如无相关规定则无需提供)。 | ||
*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
*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况。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情况。 | 在《响应承诺函》中声明 | |
* | 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 |
* | 符合采购文件文件第一章第二条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 |
* | 符合采购文件对联合体的规定和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说明:
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家的,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依据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评审因素详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 报价未超限价,不存在缺项、漏项;没有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或响应方案; | |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 |
无围标串标情况; | 供应商没有下列任一情形: |
说明:
*、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家的,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综合比较与评价
技术、服务和商务评议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价格评议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值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方式。
报价合理性审查
*.*.*审查情形: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自****年*月*日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本项目适用情形如下:
(*)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的;
(*)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的;
(*)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料要求: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审查要求: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记录及归档: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采购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采购项目,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货物或服务项目**%、工程项目*%)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中央预算单位采购项目不适用)。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段,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
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声明函》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符合澄清补正情形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澄清补正,澄清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所列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中所列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计分办法
采购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总和的平均值。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若供应商同时投多标段,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各标段成交候选人。
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分值 | 细则 | |
响应报价(**分) | 响应 报价 | **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后))×**%×*** |
商务部分(**分) | 体系 证书 | * |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个得 *分满分*分。 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体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按无效证书处理。 |
业绩 证明 | * | 供应商****年**月**日以来的类似中央空调年度维护维修项目业绩,一项得*分,最高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且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不得分) | |
用户评价 | * | 以上有效类似业绩的客户服务意见反馈情况,获得过用户反馈评价意见为优秀或满意等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项得*分,满分*分。 注:用户反馈意见需包含用户单位名称、服务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时间等关键信息,并加盖用户公章(或部门专用章)。 | |
项目 团队 | ** | 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具有暖通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人得*分,具有暖通或机电类初级职称的,每有*人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 | 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具备法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等特种作业操作证,每提供*人得*分,同一人最多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技术部分(**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①项目总体思路及重难点分析、②巡检方案、③人员岗位及安排、④售后服务方案等)打分。 以上四项,每项内容详细、清晰完整、符合标准的得*.*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 (缺陷是指:内容简略、内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 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分。 |
项目进度及保证措施 |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执行计划方案(应包括①项目执行进度表、②关键节点执行方案、③进度控制保障措施、④误期违约承诺等)打分。 以上四项,每项内容详细、清晰完整、符合标准的得*.*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 (缺陷是指:内容简略、内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 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应包括①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②项目过程风险分析、③质量控制保障措施、④质量违约处罚承诺等)打分。 以上四项,每项内容详细、清晰完整、符合标准的得*.*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 (缺陷是指:内容简略、内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 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分。 | |
资料存档方案 |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存档方案(应包括①资料收集、②资料保存、③资料移交、④资料存档等)打分。 以上四项,每项内容详细、清晰完整、符合标准的得*.*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 (缺陷是指:内容简略、内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 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分。 | |
合计 | *** | ||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正式合同书不限于本参考格式的内容)
****年度机关大楼中央空调及单体空调年度维护维修项目服务合同
甲方: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乙方:
为保证中央空调安全经济运行使用,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中央空调系统及单体空调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范围:*.*台富田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冷冻水系统各*套;*.水泵*台;*.冷却塔*台;*.风机盘管***台;*.公共场所**台单体空调,具体范围见服务清单。
二、执行项目
第一部分:中央空调主机
*.开机时作业项目:电器检查,电脑元件试动作,压缩机绝缘耐压测试;系统探漏,工况调整。
*.空调运行期间工作项目:每月底对机组巡视保养一次。每次巡检完成以下工作:电器检查,压缩机绝缘耐压测试;各种温度开关、压力开关检查,并适时调整设定值。以适应外气温度,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检查油路,及时清洗油过滤网,适时更换冷冻油;检查系统干燥度,及时更换干燥器芯;系统探漏、工况调整及运行监测。
*.机组保洁,检查按需清洗冷凝器;清洗油过滤网,检查系统干燥度水系统排水等;
*.指导甲方合理有效使用管理设备。
第二部分:空调末端清洗、维保及水系统处理
*.风机盘管与风柜、冷冻泵、冷却泵、冷却塔、水泵配电柜维修保养。
*.*风机盘管、新风机组电机进行检修保养。
*.*.末端设备上的回风网清洗。
*.*.对风机盘管及新风机组的过滤器进行清洗。
*.*.对冷冻泵、冷却泵日常维护、保养。
*.*.冷却塔清洗、日常维护、保养。
*.*.风机盘管补水箱整体更换。
*.*.水泵配电柜日常维保。
*.*.在使用过程中,如末端系统出现效果不好(制冷效果不好、出风口噪音大、出风口滴水等)或管道、阀门出现破损,接到甲方电话乙方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一般故障或损坏应在**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或损坏应在**小时内解决。
*.冷冻、冷却水系统水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除清单内需乙方维修保养服务所含零配件、耗材及材料外,其它零配件、耗材及材料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更换或安装,不再收取人工费。
*.* 甲方因临时维修而放冷冻水时要事先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新加药准备,否则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负。
*.* 水处理方案:人工清洗;杀菌灭藻;化学清洗;排污;钝化预膜;日常水质管理。
*.*乙方应采用先对整个系统进行彻底清洗、再做水质保养。利用一系列药剂,杜绝因水质因素对设备系统造成的损害。
第三部分 其他
*.乙方开展维修保养工作接受甲方及甲方所委托的监理方检查,应当形成维修保养记录(按月提交)并留存工作底稿,供甲方监督查验。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交底,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
*.乙方应该做好中央空调系统日常,服务期结束前,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若满意度低于**%,乙方在下一年度不得参与中心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投标。
三、合同履行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年**月**日,乙方自合同生效后立即开展维修保养。项目验收合格后,中央空调系统由乙方免费保修至下一个供冷期。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合同价款包括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括税款在内的所有费用。合同价款采用不可调价合同,即因政策、市场、自然等原因引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因素的价格不予调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维修保养开工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合同履行完毕经验收审计后,支付剩余款项。
*.鉴于甲方支付合同费用的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因财政拨款不及时、不足额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约定日期支付保养费用的,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超过**天的,乙方有权利终止服务,并追收保养总额**%的违约金(出现前款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第*条的除外)。
*.在保养期间,乙方需切实保证机组正常运转;乙方不按约定条款履行保养责任,甲方有权按照造成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按照设备原价赔偿。
*.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服务内容的,每迟延*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单次迟延达**日或延迟履行超过*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保养总额**%的违约金并退回甲方已支付款项。
*.乙方未按约履行义务(包括迟延履行、更换的设施零件不符合质量标准、维修保养效果不符合约定等),在甲方通知后**日内仍未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替代乙方履行,相应的支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 乙方应做好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卫生防护教育工作和准备措施,购置必要的防护装备和保险,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履职的作业风险。
六、争议解决:
一切因合约引起的或与合约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甲乙双方应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按照法院判决结果进行执行。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壹式捌份,甲方执柒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纳税人信息及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 话: 电 话:
附件
维修维护项目详细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一、富田中央空调主机*台保养 | ||||||
* | 压缩机压力、绝缘检查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补充冷媒 | 原厂/原装 | 瓶 | * | ||
* | 更换冷冻油 | 原厂/原装 | 桶 | * | ||
* | 更换干燥过滤器 | 原厂/原装 | 个 | * | ||
* | 更换压缩机油过滤器 | 原厂/原装 | 个 | * | ||
* | 电器检查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电脑元件试动作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系统探漏、工况调整及运行监测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冷冻机组全年保养人工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机组不可预测的零配件维修及更换(运行**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冷凝器药水清洗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压缩机安全阀质检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二、冷却、冷冻水系统各一套及水泵*台冷却塔*台保养 | ||||||
** | 人工清洗冷却塔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化学药剂清洗冷却水系统保养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套 | * | ||
** | 化学药剂清洗冷冻水系统保养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套 | * | ||
** | 水泵绝缘检查及维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轴承及水封的检查及维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配电柜检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冷却塔检查及维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三、风机盘管***台保养 | ||||||
** | 回风过滤网清洗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水过滤器清洗(含部分保温材料)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风机盘管电机的维修及更换 | 原厂/原装 | 台 | *** | ||
** | 风机盘管电容的维修及更换 | 原厂/原装 | ||||
** | 风机盘管风筒的维修及更换 | 原厂/原装 | ||||
** | 风机盘管冷凝水漏水的维修处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
** | 更换风机盘管电机及风轮 | 原厂/原装 | 台 | ** | ||
** | 办公楼*个楼层主管软接件老化更换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套 | * | ||
** | 更换风机盘管二通阀 | 原厂/原装 | 台 | ** | ||
** | 更换控制器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个 | ** | ||
** | 房间制冷设备全部更换 | 原厂/原装 | 间 | * | ||
** | 风机盘管补水箱全年维护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风机盘管补水箱药水清洗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四、机关办公楼、食堂、老干部活动中心共计**台单体空调维保。 | ||||||
** | 清洗、加氟等维修保养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对照表
资格审查对照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资格审查条款 | 响应情况及对应证明材料 | 对应页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资格审查表》,逐项简述响应情况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并注明对应页码(不适合标注页码的打“/”)。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 日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符合性审查条款 | 响应情况及对应证明材料 | 对应页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符合性审查表》,逐项简述响应情况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并注明对应页码(不适合标注页码的打“/”)。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 日
评审导航表
评审导航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响应情况及对应证明材料 | 对应页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逐项简述响应情况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并注明对应页码(不适合标注页码的打“/”)。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 日
目 录
磋商书
响应承诺函
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价格表(如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格证明材料
制造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如需)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如需)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如需)
类似项目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如需)
技术、服务及商务文件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对应评审项——本评审项不适用
注:
*、根据参考格式自行编写,应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
*、未限定格式的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磋商书
磋商书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磋商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本响应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服务(工程或货物)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报价);
*.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对此无异议;
*.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共**个日历日;
*.接受采购文件关于不予退还保证金的约定;
*.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应商: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响应承诺书
响应承诺书
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维护招标采购市场秩序,本公司在参与 项目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照、社保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情况。
我公司前期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不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利益。
不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不以弄虚作假等其他方式骗取成交,不以向采购人或者评审人员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不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打听搜集评审情况,干扰评审工作、干扰采购人做出正确判断。
如我公司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将履行合同的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适用于工程项目中注册建造师)在该项目竣工或完成前不参加其他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如我公司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我公司将按照采购文件及成交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如逾期未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公司上报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承担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之风险。
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参与响应的资格,没收保证金,并将行为予以记录。对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期限至项目竣工或完成。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指定格式进行编辑,输出纸质响应文件(如需)时《报价一览表》需单独打印,并放置在本页位置处。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 报价(小写) | |
* | 报价(大写) | |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 备注 |
说明: *.报价单位、币种及填报内容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要求为准。
*.价格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一、富田中央空调主机*台保养 | ||||||
* | 压缩机压力、绝缘检查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补充冷媒 | 原厂/原装 | 瓶 | * | ||
* | 更换冷冻油 | 原厂/原装 | 桶 | * | ||
* | 更换干燥过滤器 | 原厂/原装 | 个 | * | ||
* | 更换压缩机油过滤器 | 原厂/原装 | 个 | * | ||
* | 电器检查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电脑元件试动作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系统探漏、工况调整及运行监测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冷冻机组全年保养人工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机组不可预测的零配件维修及更换(运行**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冷凝器药水清洗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压缩机安全阀质检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二、冷却、冷冻水系统各一套及水泵*台冷却塔*台保养 | ||||||
** | 人工清洗冷却塔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化学药剂清洗冷却水系统保养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套 | * | ||
** | 化学药剂清洗冷冻水系统保养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套 | * | ||
** | 水泵绝缘检查及维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轴承及水封的检查及维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配电柜检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冷却塔检查及维修(全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三、风机盘管***台保养 | ||||||
** | 回风过滤网清洗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水过滤器清洗(含部分保温材料)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风机盘管电机的维修及更换 | 原厂/原装 | 台 | *** | ||
** | 风机盘管电容的维修及更换 | 原厂/原装 | ||||
** | 风机盘管风筒的维修及更换 | 原厂/原装 | ||||
** | 风机盘管冷凝水漏水的维修处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
** | 更换风机盘管电机及风轮 | 原厂/原装 | 台 | ** | ||
** | 办公楼*个楼层主管软接件老化更换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套 | * | ||
** | 更换风机盘管二通阀 | 原厂/原装 | 台 | ** | ||
** | 更换控制器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个 | ** | ||
** | 房间制冷设备全部更换 | 原厂/原装 | 间 | * | ||
** | 风机盘管补水箱全年维护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 | 风机盘管补水箱药水清洗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四、机关办公楼、食堂、老干部活动中心共计**台单体空调维保。 | ||||||
** | 清洗、加氟等维修保养 |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 台 | ** | ||
合计(元) | ||||||
说明: *.币种单位与《报价一览表》一致,单位为“元”。
*.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报价范围应包含全部采购内容,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未提供详细的服务(工程或货物)报价明细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价格表(如有)
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价格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备品备件、耗材/服务名称(厂家、规格型号、产地) | 单价 | 质保期外每年所需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供应商应提供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服务报价表,如无此项则可不提供。本表报价不含在总报价中。
*.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备注”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可在此页作出说明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日期:年月日
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印刷体):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电话:

说明:供应商不委派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并签署响应文件时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如需);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况。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情况声明(格式见“附件三”);
对供应商或响应(工程/服务)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需);
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如需,格式见“附件四~六”)
联合体协议书、分包协议书(如有,格式见“附件七、八”)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如有)
说明: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表》要求内容,逐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表》描述接受“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的,第 ②~⑦项可以《资格条件承诺书》代替,格式见“附件一”);
*)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资格条件承诺书
资格条件承诺书
致: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对投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 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 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 日
关联企业声明
关联企业声明
关联企业情况
*.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口无;
口有:
*.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口无;
口有:
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况。
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情况。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
*.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非此类企业则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 | 农、林、牧、渔业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建筑业 |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批发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零售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交通运输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仓储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邮政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住宿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餐饮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信息传输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物业管理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且≥****** |
| ≥*** | 且≥**** |
| ≥** | 且≥*** |
| <** | 或<***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
|
| ≥*** |
|
| ≥** |
|
| <**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程)(非此类企业则无需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本单位参加******单位(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名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含**%),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人(含**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至*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此类企业则无需提供)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编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适用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如非联合体响应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则无需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均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在本项目响应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响应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
……
*、响应工作以及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成交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成员一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成员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
格式自拟。其中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拟分包单位 (拟分包单位名称)属于中型企业 / 小微企业。分包单位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产品名称*),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如适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如有)
制造厂家(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等(如需,格式自定)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
供应商: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
类似项目经验 |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
说明:响应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 日
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如需)
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供应商: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年 龄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响应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 日
类似项目业绩表
类似项目业绩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业主单位 | 业主单位 联系人、电话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备注 |
* | ||||||||
* | ||||||||
* | ||||||||
... |
说明:*.每个项目应单独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未按照要求提供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内容应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如采购需求或评审条款要求提供用户评价,请依照此表格式自制《类似项目业绩用户评价表》,并按项目逐一附业主评价材料(需业主单位盖章)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 日
技术、服务及商务文件
技术、服务及商务文件
由供应商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
一、技术、服务及商务响应情况
二、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如有)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供应商: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技术、服务及商务条款 | 对应响应内容简述 | 偏离说明 | 对应页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服务及商务条款,逐项简述对应响应情况,如有偏离应详细说明。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具体参数值,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简单照抄采购需求,或仅注明“符合”、“满足”、“响应”等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 日
对应评审项——本评审项不适用
(如资格、符合性审查表或评审条款无对应评审材料,或评审条款不适用时,请将该评审项对应链接到此页)
如非中小企业,则对应评审项“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时,将该评审项关联到此页;
如不是联合体参与采购项目,则对应评审项“符合联合体规定”时,将该评审项关联到此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