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前帮道沽村西9号、10号、11号34.69亩鱼池经营权
2026-04-17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前帮道沽村西9号、10号、11号34.69亩鱼池经营权
天津-2026-04-17 00:00:00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前帮道沽村西*号、**号、**号**.**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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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前帮道沽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前帮道沽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前帮道沽村西*号、**号、**号**.**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面积:**.**亩,该项目发包期限****年*月 **日起至 **** 年 *月**日,*年(不满*年按*年计算)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底价****元/亩/年,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上采取网络阶梯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每竞价一次,每亩每年递增**元,农交所报名时缴纳保证金*****元。竞价成功后保证金*****元转押金,押金不退,最后一年押金转合同价款。 *.在出租期内,承包方有自主渔业养殖经营权,发包方不得干涉。承包方不能改变鱼池的用途,不能改变鱼池的原貌。不能随意取土、卖土。鱼池排水沟双方共同使用,承包方不得影响发包方上水排涝。 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已交承包费及押金不予退还。 *.出租期内,如遇村和镇土地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及国土工程占地等施工,承包方不准干涉,发包方按所被占地面积退回承包方所占地日期以后年限的承包费,国家所占地的土地补偿款归发包方所有,鱼池的损失费归承包方。 *. 为了不影响发包方继续发包,在出租期最后一年内,承包方必须将鱼池内养殖物及承包方临时建筑物和承包方固定资产设备清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所有权归发包方。 *. 鱼池台面由承包方自己经营,不允许种植树木,不准葬坟,不准修建永久性建筑。 *. 鱼池临边道路堤埝由承包方进行维护、加固,道路堤埝的坍塌由承包方负责进行修复,各鱼池道路堤埝需保持原貌,保证各鱼池道路畅通。 *.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 双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所产生的服务费和信息技术服务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期内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动而变更合同。 **.参加竞价竞拍者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渔业养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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