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村西约25亩鱼池经营权
2026-04-17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村西约25亩鱼池经营权
天津-2026-04-17 00:00:00
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村西约**亩鱼池经营权
****.**.**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林亭口七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村西约**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承包期间,禁止受让方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鱼池最高蓄水面与路面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米。允许受让方用转出方的机井抽水,费用由受让方自负,所用设备自行解决。 *.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土地征用,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转出方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受让方所有。征地费归转出方所有。 *.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如排涝、人员伤亡等,造成受让方的人、物损失,由受让方自负,与转出方无关。 *.鱼池承包合同期满前,受让方应完成净坑,如不净坑养殖物归转出方所有,由转出方自行处置。 *.承包期间,保证村庄及三辣市场排水畅通。 *.鱼池承包合同期满转出方收回,重新发包。 *.承包期间,受让方要确保鱼池水面和鱼池坡保持清洁,并达到环保要求,否则转出方有权中止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 *.水、电、房屋等设施由受让方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转出方同意,方可设置,否则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转出方所有,由转出方处置。 *.如受让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归转出方所有。同时受让方还要承担转出方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意向承包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渔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