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2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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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含)技术职称并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安装专业、水利专业、公路专业)有其中一个专业的得*分,有其中两个或以上专业的得*分。
响应承诺函
项目编号:**************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儋州市房屋征收局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青气南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号银通国际中心大厦第二十九层东北区****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无采购预算,按折扣率报价;
*.*最高限价:*元,本项目无采购预算,按折扣率报价;
*.*采购需求: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一批不分包,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须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具有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海南省政府采购协会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
*.*.*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项目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标书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号银通国际中心大厦第二十九层东北区****号;注: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书售价:每套售价***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号*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号*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
*.*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海南省政府采购协会网、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儋州市房屋征收局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中三横路与中心大道交叉口东南方向***米左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青气南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号银通国际中心大厦第二十九层东北区****号
联系方式:陈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总则
*.*名词解释
*.*.*采购人:儋州市房屋征收局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青气南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已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申请人。
*.*.*采购文件主要是指磋商公告以及磋商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合格的供应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即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法律适用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的,否则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无效响应处理: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信用记录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进行查询核验。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草案)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标的主要需求 | ||
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草案)” |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 | √ | √ |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次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时在海南省政府采购协会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海南省政府采购协会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将更正通知以公告的形式在海南省政府采购协会网(*****://***.********.***/)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作口头通知,公告发布后即视为供应商已知晓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也可以书面形式或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询问或申请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视其对磋商文件的描述完全理解,并无歧义。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响应文件
*.*基本要求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采用简体中文书写。
*.*.*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在解释响应文件或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报价一览表”,并且该报价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是统一的报价。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劳务费、人工费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应是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如果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报价均须以折扣率报价,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率**%,供应商报价(含最后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含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天,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继续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保证金将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受响应文件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书脊位置需标明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盘),;电子文档格式为****/*****(可编辑格式)和***格式两种,同时要求***格式的电子文件必须是纸质文件(正本)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手印)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扫描件。
*.*.*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或“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当响应文件未清楚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且出现不一致时,磋商小组可以认定供应商出现选择性报价而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注: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是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其他冠以法定名称的印章(如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内部序号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捺手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人)盖章(捺手印)。
*.*.*响应文件内容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手印),或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人)盖章(捺手印)。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报价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报价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手印)。封套上均应写明:
致:海南青气南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 包(如有)
注明:“请勿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上应用标贴标记,标贴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和编号,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手印),在封套上仅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
*.*.*若响应文件未按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经采购人及监督意见同意后可拒收,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原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及标记,并注明“补充、修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补充、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上述补充、修改文件若涉及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否则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的开启
*.*响应文件的开启
*.*.*采购代理机构按“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的开启,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响应文件的开启,参加活动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代表或不能证明其代表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其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响应文件的评审
*.*磋商小组的组成
*.*.*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有关部门申请,从海南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中按规定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 名和采购人代表 * 名共 *人组成磋商小组,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提交评审报告。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最后单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年*月*日起施行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自****年*月*日起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按最后报价的**%作为评标价)。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的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按最后报价的**%作为评标价)。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并加盖公章(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附*),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自****年*月**日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自****年*月*日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财库〔****〕***号的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策性加分,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评审方法和标准
*.*.*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成交结果信息公布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信息。
*.*.*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相关内容均可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日内,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项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至*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等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不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由采购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询问及质疑处理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质疑处理
*.*.*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质疑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有关规定。
*.*.*接收质疑函方式: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收并答复。
*.*.*联系部门:海南青气南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业务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工 *************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号银通国际中心大厦第二十九层东北区****号
**.其他规定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全额向海南青气南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等要求。
第三章评审办法
*.总则
*.*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及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磋商,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编写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其他职责。
*.*磋商过程应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如有)、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内容详见“附表*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表,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出具书面报告说明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原因。
*.*.*资格性审查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家的(本章第*.*.*项和第*.*.*项的特殊情形除外),终止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公告。
*.*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表*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符合性审查表,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出具书面报告说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符合性审查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顺序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不及时做出合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该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会由于不符合要求而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磋商
*.*.*对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款规定允许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对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款规定允许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取消,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书面通知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如有)。
*.*.*除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对已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项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最后报价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家。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可以为*家。
*.*计算评标价
*.*.*在磋商过程中为了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款规定落实价格扣除、评审加分等优惠措施。对符合规定的供应商,以最后报价为基准,计算评标价,如供应商不存在“价格扣除、评审加分”等情况,评标价仍然等于最后报价,评标价仅用于计算排名,成交金额仍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
*.*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审因素的有效得分,计算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除价格评审外,其他评审扣分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中注明扣分分值、扣分理由和依据。除客观评审项外,针对同一供应商的同一评审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分值偏离幅度不得超过该评审项平均分值的±**%,否则其该项评审意见无效。。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值×***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商务、技术及价格权值分配
评审项目 | 商务、技术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值 | **% | **% |
*.*复核
*.*.*综合评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复核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项和第*.*.*项的特殊情形的,可以推荐*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编写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纠正评审错误
*.**.*评审报告签署前,存在资格性审查错误、符合性审查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错误、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纠正,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核对。纠正和重新核对只能纠正上述情形规定的错误、修改或者重新形成受该错误直接影响的评审意见,不得改变其他已形成的评审意见。纠正和重新核对改变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除本章第*.*.*项和第*.*.*项的特殊情形除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要求,采购人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评审、磋商纪律
*.*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附表*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 |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 |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或情况说明),其中应说明供应商股东或上级管理关系情况(可提供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截图或有效的证明材料)。 | |
* |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须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具有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结 论 | |||
*、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磋商小组: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 |
*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及盖章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是否未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并且符合其他报价规定 | |
* | 保证金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 采购需求 | 是否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 | |
* | 响应内容 | 是否已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和报价 | |
* | 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 | 是否无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 | |
结 论 | |||
*、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磋商小组: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分表
项目名称: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 造价咨询工作实施方案 (**分)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大纲(**分): (*)服务实施大纲合理、思路及相应流程清晰,得**分; (*)服务实施大纲基本合理、思路及相应流程一般,得*分; (*)服务实施大纲不合理、思路及相应流程混乱,得*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
*、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大纲及控制措施(**分): (*)控制大纲及控制措施合理、可行,得**分; (*)控制大纲及控制措施一般、基本可行,得*分; (*)控制大纲及控制措施较差、不可行,得*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保证措施(**分): (*)造价咨询服务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分; (*)造价咨询服务保证措施一般、基本可行,得*分; (*)造价咨询服务保证措施较差、不可行,得*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 ||
*、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分): (*)重点难点分析思路清晰、详细、全面、明确,以及建议合理有效、切实可行,得**分; (*)重点难点分析思路基本清晰、一般明确,以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分; (*)重点难点分析思路混乱、简单、不全面,以及建议不合理、可行性差,得*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承诺(*分): (*)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承诺合理、可行,得*分; (*)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承诺一般、基本可行,得*分; (*)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承诺较差、不可行,得*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承诺(*分): (*)造价咨询服务承诺合理、可行,得*分; (*)造价咨询服务承诺一般、基本可行,得*分; (*)造价咨询服务承诺较差、不可行,得*分;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 ||
注:造价咨询工作实施方案内容不得高于***页,每超过**页(每**页算一个步距)扣*分,不足**页部分按一个步距计算。 | |||
履约能力评价(业绩) | 供应商自****年*月*日起至今,承担过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项目业绩的,每一个业绩得*分,本项满分**分。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并加盖公章。 | ** | |
履约能力评价(人员配备) | *、拟派其他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有*人得*分,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有*人得*分,本项满分**分。 | ** | |
* | 报价得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折扣率(评标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草案)
(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
(*)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
(*)成交通知书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保密协议或条款
(*)相关附件
第二条合同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明确)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为: 。
*.*支付方式: 。
第五条知识产权及承诺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 拥有。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相应补足。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履约验收工作。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
*.*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接受采购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接受甲方组织的履约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向海南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同。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的前提下,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须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份,乙方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范围及质量标准
*.*、服务范围:儋州市房屋征收局投资限额****万以下建设、征拆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概预算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等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成果应规范、全面、详细、如实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结论内容客观、完整,成果文件的内容、格式、深度和精度等要求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国家及海南省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人员投入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专业配备齐全。
*、结算方式
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分别签署协议确定合同价并进行结算。
*、保密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须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工作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工作秘密和采购人及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提供的一切资料对外泄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二、报价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五、技术(服务)响应表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九、造价咨询工作实施方案
十、其他资料
一、响应承诺函
致:儋州市房屋征收局
根据贵单位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的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磋商前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及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充分注意并理解所有条款内容和规定,不存在歧义、重大误解或格式条款等瑕疵,同时认为本项目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内容和规定,且无任何异议。
(*)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 天,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我方成交,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单位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我方同意将按贵单位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或证据。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不一定获得成交资格,即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规定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如因我方自身原因造成取消成交资格或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我方已交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
(*)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包 号 | / | ||
首次响应报价(折扣率) | |||
计价标准、依据 | |||
备注:
*、报价总额包括本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工程、货物、服务、税、保险等一切费用;
*、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报价之内;
*、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上述证明文件须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对应为“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儋州市房屋征收局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委托授权期限: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签字: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授权委托书须附有授权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若响应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磋商的,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五、商务、技术(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条款描述 | 供应商响应条款描述 | 偏离情况 |
* | |||
* | |||
* | |||
… | |||
声明:除本表已列明偏离(包括正偏离/负偏离)外,我们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服务)要求,并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提供对应产品和服务。 | |||
备注:
*、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供应商应对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条款,在偏离情况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的条款无偏离,则注明“完全响应”;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 ;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为: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备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释义: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能够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活动)
备注: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备注:提供承诺函或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备注: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格式如下: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编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或情况说明),其中应说明供应商股东或上级管理关系情况(可提供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截图或有效的证明材料)。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活动中,我方 (在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不存在”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年投资限额****万以下的建设、征拆等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
备注:
*、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如不涉及的人员无须填写。
*、表后可附人员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备注 |
* | ||||||
* | ||||||
* | ||||||
… |
备注:
*、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表后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造价咨询工作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十、其他资料
备注:附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和供应商认为有助于本次磋商采购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进行价格扣除。
附件二:监狱企业证明(如有)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