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泵站改造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澄清/变更公告
2026-04-1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城区泵站改造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4-17 00:00:00

城区泵站改造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城区泵站改造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区泵站改造三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协议书;(*)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其中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问:(*)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审图合格证中未体现总投资或总投资与初设批复不一致的,是否可以以初设批复的总投资为准?

: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对于综合性项目,若合同协议书未能直接体现该项目类型是否属于排水管网(或排水泵站)或雨污分流或流域污水综合治理工程),能否通过业主证明来进一步明确项目类别?

: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屯溪路**号

联系人:张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

联系人:胡彩云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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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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