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2026-04-17 00:00:00
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问卷调查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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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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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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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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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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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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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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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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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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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信息公开
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问卷调查公告
采购部门拟进行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问卷调查,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年**月**日*****年**月**日线上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名称
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本次招标为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共为*个包:*包为电子鼻咽喉镜系统,*包为神经内镜摄像系统
三、问卷征集时间
********** **:**至********** **:**
四、征集对象
投标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无;
*包: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产品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中的工业。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征集资料的提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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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料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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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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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口市人民医院
地 址:龙口市环城北路****号
联 系 人:魏晓燕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号润华大厦*号楼**层
联 系 人:初宇鑫、孙立俊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