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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安警务应用项目运维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芙蓉区解放西路***号
供应商(乙方):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公安警务应用项目运维服务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软件运维服务 |
软件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捌佰陆拾壹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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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价(元) | | * | 长沙公安警务应用项目运维服务采购 | *******.** | |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肆仟捌佰陆拾壹元 | 本项目费用包干,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要支出的人力、技术和验收等方面费用。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乙方采取“驻场+远程指导+现场临时支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运维,须对外提供统一的服务电话,提供*×*小时的驻场服务和*×**小时电话值守服务。*×*小时驻场服务期间响应时间不超过**分钟,*×**小时电话值守服务期间响应时间不超过*小时(响应时间是指从接到指令到赶到现场着手解决故障之间的时间)。依据约定的故障级别、解决故障的时间解决故障问题(具体见运维考核办法)。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提供*×*小时的驻场服务,驻场人员不少于*人,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值守,其中数据服务工程师*人,安全运维工程师*人,应用系统运维工程师*人,并明确其中*人为运维经理。 数据服务工程师主要职责:负责处置数据交换平台故障;负责公安内外部数据接入;负责接入数据的清洗、校验、标准化处理等;负责数据中心的日常运维,包括数据监测、数据故障处置;通过请求服务总线将数据中心的数据生成接口进行发布;负责数据同步任务及规则预警流程的建立、监控和维护;负责数据资源和数据服务编目及维护;负责数据中心相关错误信息的删除、清洗工作;协助完成业主单位相关考核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对接、比对分析、库表导出等;定期开展数据备份、恢复和数据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编写和维护数据中心运维操作手册;定期开展日常系统巡查并出具巡查报告,建立日常巡检台账。 安全运维工程师主要职责:负责开展日常巡检和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开展安全事件的的处置、反馈、总结等工作,对网络安全事件形成处置报告;负责制定、更新安全应急演练方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负责配合等保测评公司等第三方单位开展安全测评等相关工作;负责省、市等上级部门组织网络安全攻防演练;负责安全软硬件设备的故障修复和补丁升级;负责安全工单的处置,包括防火墙策略开通和关闭,堡垒机账号开通和延期,边界业务开通等;负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并出具巡查报告,建立日常巡检台账。 应用系统运维工程师主要职责:负责应用系统(含云运维管理平台)的日常监控与性能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置系统异常、服务中断、响应超时等故障,保障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开展系统故障的定位、分析与闭环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并推动快速恢复;定期开展系统安全加固工作,包括漏洞扫描、补丁管理、权限审计、日志审计及安全策略优化,提升系统整体安全防护能力;负责应用系统运行环境的配置管理、资源调度与容量规划,保障系统高可用与弹性扩展;建立并维护系统运行监控指标体系,定期输出系统健康报告与性能分析报告;负责系统日志集中管理与异常告警分析,实现故障的主动发现与提前预警;协助完成业主单位完成系统对接、接口联调、运行数据报送等;定期开展系统备份、恢复演练及灾备切换测试,确保应急响应机制有效;编写和维护系统运维操作手册、应急预案及巡检规程,推动运维标准化、规范化;定期开展应用系统巡检与安全检查,建立运维台账,持续优化系统运行质量。 驻场人员须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技能,提供驻场服务的工程师须熟悉云计算、分布式架构、网络信息安全相关业务,精通******核心组件及大数据计算框架、***等数据库产品,能熟练运用相关工具进行数据处理,对大数据服务总线进行开发和运维,熟悉****、******、***、***、****、**********和*****系统,具备开发、性能调优、故障排除和安全保障的能力或相应专业技术证书的要求。乙方须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完成系统对接、数据归集和数据共享的开发维护工作,配合等保测评单位等第三方完成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根据采购人的需求配合第三方完成部分系统的信创改造升级。乙方须保障服务清单内软硬件在运维服务期内的正常运行,包括软硬件故障修复、更换以及***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病毒库更新等。 驻场人员原则不得更换,确需更换人员需报请采购人下属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年度更换不得超过*人次(甲方主动提出更换的除外)。 驻场运维人员无法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他技术团队到现场开展工作。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双方按招标文件要求协商解决
*.其他要求
乙方须制定运维服务管理要求,如保密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须明确各项服务流程,如问题处理流程、服务确认流程等,确保各项工作依流程有序进行。驻场人员须遵守甲方相关内部管理要求,如考勤、保密、信息安全、生产安全、公安信息网使用等管理要求。 乙方应当负责其参与本项目全部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和手续办理,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安全事故、意外事件等,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指定地点途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在*年运维期内,每*个月开展一次考核打分,分*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支付。 第***次付款:考核**分(含)以上全额支付,支付金额=合同金额×**%;考核**分以下、**分(含)以上的根据得分比例支付,支付金额=合同金额×**%×(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分(不含)以下的不支付当次合同款。 第*次付款:在完成第*次考核后开展验收,验收通过后开展结算审计,根据第*次考核结果与结算审计结果支付剩余款项。考核**分(含)以上全额支付,支付金额=结算金额*合同金额×**%;考核**分以下、**分(含)以上的根据得分比例支付,支付金额=(结算金额*合同金额×**%)×(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分(不含)以的不支付当次合同款。
收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新源支行(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在运维结束且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后开展验收。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以及市公安局关于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规定,按照一般程序组织开展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直至合格,有关整改、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整改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内容进行技术履约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提供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等各个方面。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专职售后服务人员、②售后服务体系及保修承诺措施、③设备调试与安装方案、④质保期内的维保机制、⑤承诺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专职售后服务人员提供联系方式、售后服务体系及保修承诺措施能有效保证后续产品运行、设备调试与安装方案没有安全隐患、质保期内的维保机制能很好满足实际需要,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满足紧急需要等)。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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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源代码和优化后的系统归采购人所有,且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无条件将源代码及相关技术文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地提交给采购人,以确保采购人可以进行后续二次开发。涉及接口的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甲方接口开放共享相关规定要求。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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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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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如因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要求提供服务(内容冲突时,以最新签定的为准)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甲方为减少损失花费的必要开支),具体赔偿方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失鉴定,按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失鉴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任一笔付款中予以扣除,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而经甲方提出后,乙方拒绝改正或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天内未整改到位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因上述条件甲方行使解除合同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并退场。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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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因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项目连续**日或*年内累计**日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的,任何一方均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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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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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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