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4-17 00:00:00
受相关方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网址:****://******.*****.***.**/*****/),对公交车车内拉手广告及车内电子屏广告三年期经营权租金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临沂市部分公交车车内拉手广告位、车内电子屏广告位三年期广告经营权(本标的仅为广告经营权,不包含广告设备所有权),标的起拍价:*******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我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买。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等相关经营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买人需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一经查实,我方将直接取消其竞买或成交资格;若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竞买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四、标的展示安排 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详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 五、竞买办理流程 *.有意参与竞买的主体,须于****年*月**日**时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完成竞买账号注册,并缴纳*****元竞买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缴纳,竞买人完成网上办理流程后,可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对应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相关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完成网络报名后,需前往拍卖公司办理线下竞买手续,同时向拍卖公司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经我方资格审查合格后,竞买人方可获得正式竞买资格,参与本次拍卖活动;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六、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详细信息、具体情况,竞买人可来电咨询,我方将予以详细解答。 *.本次拍卖标的为部分公交车车内拉手广告位、车内电子屏广告位三年期广告经营权,并非广告设备所有权,标的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标的设备新旧程度、使用年限、运行状态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竞买人须在报名前自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标的实际状况,踏勘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完全认可,成交后不得以标的现状相关问题提出异议、拒付成交价款及佣金,或提出减免费用等要求。 *.买受人在经营期内发布的所有广告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符合公序良俗,严禁涉及违法违规、低俗色情、虚假宣传、损害公共利益及委托人形象的内容。广告发布前,需将广告素材、发布方案提交委托人及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未经审核通过不得擅自发布;若因广告内容违规引发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任何关联。 *.买受人在广告经营期限内,须按照委托人要求,预留一定比例广告位用于公益广告发布,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委托人开展公益宣传、文明城市创建、重大活动等公益性宣传工作,无条件配合公益广告的上刊、更换工作,公益广告投放全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相关事宜严格遵照委托人规定执行。 *.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拉手广告位的样式须经委托人确认后安装)、上刊、更换、维护、清洁、拆卸等全流程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设备、运输、水电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独立承担。作业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公交车正常运营、不得损坏车辆及原有设备、不得危及乘客人身安全,若造成设备损坏、安全事故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营期内,车内电子屏等设备的日常运维、故障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仅享有本次拍卖约定期限内的广告经营权,不得擅自将广告经营权进行转租、转包、转让、抵押、赠与,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交由第三方经营;若违反上述约定,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关系,无偿收回广告位,取消剩余经营期限,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不予退还,同时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向拍卖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无息退回。标的租金按三个年度分三次缴纳,具体缴纳时间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日内付清拍卖佣金(佣金按成交价款的*%计收),逾期未支付视为违约,相关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广告经营权期限严格按照委托人规定执行,成交后双方按标的现状办理交接手续。签署交接合同时,买受人需向委托方账户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标的交接完成且无任何异议后,该笔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标的经营期间所有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经营期满后,买受人须无条件拆除自行安装的所有广告物料,将广告位及车辆恢复至原有状态,按期将广告位完好交还委托人,不得留存任何遗留物;若逾期未拆除或未恢复原状,委托人有权代为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城市公交规划调整、线路优化、车辆报废、停运、维修等委托人不可控因素,导致广告位无法正常使用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给予任何赔偿、补偿,经营期限也不予顺延,相关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买受人存在违规发布广告、违反经营权使用约定、不履行公益广告发布义务等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广告经营权,并追究买受人相应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郑重承诺,在本拍卖公告发布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所有条款、竞买程序,全面认可标的物状况及潜在瑕疵等全部内容,自愿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且不得以不了解拍卖标的为由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非因拍卖人原因引发的所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东大厦*****室 拍卖公司电话:*********** 技术电话*********** 微信公众号:************ 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