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招标公告]岚山高庄片区27亩土地使用权外包项目(二次)挂牌公告
2026-04-17
河北/唐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迁安市][招标公告]岚山高庄片区27亩土地使用权外包项目(二次)挂牌公告
河北/唐山-2026-04-17 00:00:00
河北/唐山-2026-04-17 00:00:00
岚山高庄片区**亩土地使用权外包项目(二次)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坐落 |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野鸡坨镇/岚山高各庄村东至责任田、南至道、西至院墙外*米、北至三港湾林带 | ||
|---|---|---|---|
|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 ********************** | ||
| 挂牌单价 | 元/年/亩 | ||
| 挂牌总价 | ****** 元 | ||
| 标的物数量 | ** | ||
|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 资产类型 | |
| 名称 | 计量单位 | ||
| 数量 | 型号 |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元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于挂牌结束前(平台有特殊要求的以平台要求时间为准)汇至指定收款账户,并留存凭据上传至交易平台,转账需备注“岚山高庄土地竞价保证金+姓名”(逾期未缴纳的,无竞价资格)。 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确定成交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返还:合同履行期满,成交人无违约、无欠缴费用、无损坏集体资产、无违法经营等情形的,履约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若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不足部分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特别说明:履约保证金不冲抵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仅作为合同履约担保。 |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各成员 |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
出让方信息
| 出让方名称 |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野鸡坨镇岚山高庄村村民委员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野鸡坨镇/岚山高各庄村 |
| 注册地(地址) | 迁安市野鸡坨镇岚山高庄村 | 法定代表人 | 牛立东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否(不放弃)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 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其它 |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元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于挂牌结束前(平台有特殊要求的以平台要求时间为准)汇至指定收款账户,并留存凭据上传至交易平台,转账需备注“岚山高庄土地竞价保证金+姓名”(逾期未缴纳的,无竞价资格)。 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确定成交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返还:合同履行期满,成交人无违约、无欠缴费用、无损坏集体资产、无违法经营等情形的,履约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若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不足部分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特别说明:履约保证金不冲抵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仅作为合同履约担保。 |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迁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特别声明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