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蓟州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JZBL-2026-G-0025)公开招标公告
2026-04-17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蓟州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JZBL-2026-G-002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2026-04-17 00:00:00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蓟州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相关公告:
天津-2026-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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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蓟州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蓟州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操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蓟州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号)规定,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或****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个月)。
(*)投标人须提供****年**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年**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两个****年*月*日至今签订并实施完成的三甲医院污水处理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标的内容、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企业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操作
方式:网上领取。 (*)请将购买文件款转账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天津市蓟州博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解放南路支行 账号:***************** 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文件款+单位名称”。 (*)文件款转账后,请将附件中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转账记录截图、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报名时间以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邮件主题为:****************报名信息。 *.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博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蓟州区二六九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组织踏勘
*.踏勘时间:****年*月**日 下午**点**分
*.集合地点: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朝辉 ***********
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博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博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蓟州区二六九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小蕾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蓟州博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相关公告:
- · [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