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2026-04-17 00:00:00
项目信息
内容
太仆寺旗樱桃采摘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亩,计划新建太阳能光热储能供热温室(双层)**座、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双层温室*****平方米,双层温室耳房面积***平方米;新建太阳能光热储能供热温室(单层)*座、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储能供热温室(单层)*****平米,耳房面积**平方米;供热遮阳温室间距*****.**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平方米,道路面积****平方米;购置盆栽立体种植苗木,同时配套实施围墙、给水、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太仆寺旗樱桃采摘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招标公告(草案)
*.投标人须知(草案)
*.评标办法(草案)
*.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反馈截止时间:****年*月**日**:**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重要声明
*.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
招 标 人:太仆寺旗同济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汽修汽贸城**号楼
联 系 人:樊继书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件:
*.**招标文件*太仆寺旗樱桃采摘园二期项目设计施工***.****
监理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