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12-02 00:00:00
【汉宜高速公路】汉宜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汉宜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汉宜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二次)
标段名称:汉宜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二次)
*.*采购编号:*********************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现进行汉宜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采购服务,预估就餐人数***人,包括但不限于青菜及豆制品类、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类、干货调料、鸡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鲜肉类、牛奶、酸奶、家禽、冷链食品、早点粉面类,涵盖日常所需各类食品及食堂日常所需用品用具等物资,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元 ,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供应商所有报价均以折扣方式报价,供应商要按询比文件中的要求填写下浮率(优惠率)等其他事项。报价下浮率不低于*%,且须固定唯一,报价下浮率不满足上述各类要求的将否决响应文件。
*.*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自接到采购人当日**点前的采购单于**点前送达,当日**点后采购单于次日早上*点前送达。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其他:如报价下浮率报价为*%,则结算价格=该类别基准价×(***%)×实际供货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 款、*.*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个标。
*.*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上发布。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
*.其他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排湖收费站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号武汉光明中心**楼
联 系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监管部门: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 址: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排湖收费站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 年**月*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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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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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注:
*、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其他证书(如有)等证件的扫描件。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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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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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内独立承担*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食材供应业绩。 |
注:
*、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近*年是指****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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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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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