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告(第二次)
2026-04-02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其他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告(第二次)
广东/江门-2026-04-02 00:00:00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告(第二次)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

  我局于****年*月*日发布《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告》,因响应期限内,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该服务项目重新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配送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知政北路**号六楼食堂)。

  (三)配送品种:鲜肉类、蔬菜类、鲜果类、禽蛋类、水产类、包点、奶类、干货及调味品类、粮油类等。

  (四)项目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照综合评分(见附件),按总评分排名确定*家供应商。

  (五)服务期限:两年(**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陆拾五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按实结算。

  二、供应商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下单后将食材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二)如遇特殊情况需加单配送食材,供应商应在*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配送;

  (三)供应商配送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污染、变质、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能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通过正规供货渠道采购,流程可追溯。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供应的食材。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相关要求,于****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项目报价、服务计划、经营场所、人员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递交到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会区会城知政北路**号一楼

  联系人:聂小姐

  电话:************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