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安全综合保险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2026-04-17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安全综合保险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6-04-17 00:00:00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安全综合保险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落实《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长沙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城镇房屋定期体检、房屋保险、房屋养老金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长住建发〔******号)的要求,探索建立“保险+服务”的房屋安全保险机制,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证人民房屋安全。

二、投保对象、标的及保险期限

(一)投保对象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屋业主及房屋管理单位等均可作为城乡房屋安全综合保险的投保人。****年城乡房屋安全综合保险以县住建局为统一投保人。相关房屋业主及房屋管理单位可自行购买房屋安全补充险。

(二)保险标的

长沙县城乡房屋安全综合保险保障对象为长沙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且产权明晰的既有房屋(企业厂房除外),特别是鉴定为**级且暂未采取有效工程措施整治到位的、存在外墙(含玻璃幕墙、外墙附属及悬挂设施、构件等)脱落隐患风险的房屋。保障对象不包括:

*、独栋的厕所、粪寮、禽畜间、柴草间、杂物间、牛栏、猪舍;简易搭盖、作坊;连续**天(含)无人居住;正在建造中的房屋;

*、用于经营并违规存放高危物品或者用于生产制造活动的房屋;

*、装潢、室内财产、房屋的附属设施(、窗);

*、各种农机具、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政府有关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自行搭建的无不动产合格证书或规划许可证的房屋;

*、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三)保险期限

壹年。

三、保险服务内容

*、项目概况

由保险公司和其委托的第三方开展投保房屋倒塌赔偿、安全体检、安全鉴定、维修加固(紧急排险)、动态监测等服务。

*、保险服务内容

*)倒塌赔偿:投保房屋倒塌造成的房屋、人员人身伤亡,因外墙脱落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因房屋倒塌导致本栋及前后左右邻栋房屋无法居住或成为危房,政府勒令撤离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投保房屋外墙系统及幕墙脱落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等给予赔偿。

*)安全体检(包含房屋结构安全巡检、住宅室内装修巡检和安全鉴定)

①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及第三方按照《长沙市城镇房屋结构安全体检技术指南》的技术标准、作业规范、流程要求,对部分多业主住宅、公共建筑、自建房等重点投保房屋以及政府安排的临建棚舍建筑物进行隐患排查。按照《长沙市城镇房屋结构安全体检技术指南》排查房屋外观、节点、结构类型、地基基础、整体形态、承重构件、改扩建情况、居住使用情况、周边环境等要素。根据体检结果,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建档分级。另外,建立长沙县结构*设计专家库,组织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安全开展巡查,对房屋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②对初步判定存在较大结构安全隐患或安全体检为三级及以上、情况紧急且危害公共安全的投保房屋开展安全应急鉴定;对突发性安全风险的投保房屋开展应急鉴定。

③根据投保房屋危险等级和实际需要,保险公司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城镇房屋安全体检和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委托符合相关要求的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上排查,分级分类分频次开展房屋巡检。投保外墙保险的房屋,根据外墙隐患影响区域内的人车流情况、周边环境、风险程度以及整改(排险)情况对房屋进行分类巡检。

④保险公司对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的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文件及需求,经与采购人商定后方可进行。

*)动态监测(智能监测)。

采用“天空地”一体化智能监测技术,对长沙县试点镇街(黄兴、黄花、安沙、榔梨、星沙)全域既有房屋(含临建棚舍)结构安全实施动态智能监测,其中“天基”采用*****形变监测技术,半月不低于*次,实施全域房屋结构安全动态形变监测分析;“空基”采用无人机加挂多光谱设备,每月不少于*次对天基确诊形变房屋实施抵近勘验复核;对“天基”和“空基”确诊的风险房屋,采用专业人员现场勘验及轻量化物联感知设备实施房屋结构安全“地基”动态监测。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房屋结构安全智能监测平台(包括可视化展示功能),建立重点镇街临建棚舍台账,每月提供监测区域“天空地”一体化房屋结构安全动态监测服务报告。

*)维修加固(紧急排险):给予**级危房维修加固(紧急排险)或隐患外墙维修一定比例赔偿。计划组织对存量**级农房或危旧土坯房进行维修加固(应急排险),根据实际对部分外墙隐患整治进行赔偿。

四、项目保险方案

*、保障分为以下内容:

(*)全倒造成的房屋本身的损失赔偿;

(*)部分倒塌造成的房屋损失赔偿;

(*)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赔偿;

(*)因房屋倒塌或人员撤离所居住危房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补偿;

(*)房屋应急加固维修费用补偿;

(*)房屋和外墙安全体检及动态监测服务;

(*)建筑外墙脱落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赔偿;

(*)隐患外墙修缮的费用补偿。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湖南城乡房屋保险主险(居住房屋三层及以上、三层以下及经营用途房屋)全部倒塌

■单位面积保额***/平方米;

全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湖南城乡房屋保险主险(居住房屋三层及以上、三层以下及经营用途房屋)附加房屋部分倒塌

■单位面积保额***/平方米;

全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每次部分倒塌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危房倒塌人员伤亡保险(含流动人口)

■每人人身伤亡**万元,其中医疗费用*万元,赔付比例**%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其中医疗事故***万元,赔付比例**%

■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免赔***元。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主险保险责任事故,致使实际居住在该房屋及前后左右相邻保险房屋内的居民家庭无法继续居住生活的,被保险人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按*//天,临时安置天数≤***天;
■每次事故临时安置幢数≤*幢。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主险保险责任事故导致保险房屋整体成为危房,经政府指定有关专业技术部鉴定为**级危房,或虽未走危房鉴定流程,但政府相关部根据房屋实际危险状况发出强制撤离令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

■按*//天,临时安置天数≤***天;
■每次事故临时安置幢数≤*幢。

在保险期间内,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后,尚未发生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但导致主险保险标的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需要进行应急加固维修、紧急排险(含拆除)的费用。

■纳入应急加固维修/紧急排险(含拆除)清单中的房屋户主需向乡镇、街道报备,并填写《索赔申请表》统一交保险机构;在提起索赔申请后**个工作日之内,业主可自愿向保险机构购买房屋安全补充保险(收费标准为***/栋)。

每次每栋应急加固维修/紧急排险(含拆除)赔偿根据实际发生资金总额的**%进行赔偿,且最高不超过*万元的**%;户主购买了房屋安全补充保险的,按照实际发生资金总额***%进行赔偿,每次每栋不超过*万元。全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建筑外墙系统脱落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万元,包括每次每人医疗费用*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万元,每次事故免赔***元。

建筑外墙及屋顶(包括但不限于:保温层、防水层、粉刷层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破损等问题,造成建筑物内外部损失,由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所支出的维修修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租赁费、专家费、残骸清理费等必要、合理的费用。

■经安全巡查结果或居民上报外墙空鼓、外挂水泥块松动等需应急处置/紧急排险(含拆除)清单中的房屋户主需向乡镇、街道报备,并填写《索赔申请表》统一交保险机构; ■凡启动物业维修资金进行应急修缮加固的,按照实际维修金额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和启用维修资金总额不超过实际维修金额,且每次每栋房屋赔偿限额为**万元;未归集物业维修资金的建筑,按照实际维修金额的**%进行赔偿,每次每栋赔偿金额不超过**万元。申报保险理赔的项目以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乡镇、街道(社区)验收核认及造价咨询单位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款作为赔偿基数,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赔偿,且申报前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乡镇、街道(社区)应当自行向保险机构补充购买下一年度外墙维修保险,收费标准为****/栋。

■每次每栋赔偿限额为**万元,全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体检、监测及相关费用

■既有房屋类以*****栋及室内装修,外立面类以***栋为监测、巡检对象,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尚未开展的体检、巡检和监测清单适实更新调整。按照实际情况组织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安全开展巡查,对房屋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日常动态监测频率(一级、二级房屋*/年,三级房屋*/半年,三+级房屋*/季度。在极端灾害天气期间,视情况对三级及以上投保房屋增加***次监测频次)。

五、理赔服务标准

(一)出险报案

*、保险公司应有**小时统一接报案电话;或直接与保险公司县级分支机构定点联系人、手机***、微信等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立案处理。

*、报案时主要记录内容包括: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受伤情况、联系电话等。

(二)查勘方式

*、保险公司与报案人确定出险地点和基本情况后,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正常情况:城区内到达现场**分钟、乡镇到达现场*小时)会同报案人、被保险人等相关人员共同勘验、记录和确定损失,对于可能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应当场取得证据,被保险人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收集理赔资料,提交索赔材料

查勘结束后,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结合理赔标准,现场一次性告知报案人、被保险人所需索赔材料并协助收集整理,报案人、被保险人所需索赔材料收集完整后,直接提交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四)理赔要求

*)理赔服务时效要求:索赔资料收集完毕,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经与被保险人确认损失赔偿金额无异议后,保险公司按照赔案流程审批结案,完成定损并达成赔偿协议后,保险公司应按以下时效进行赔付:

①赔款金额在*万元以下,*个工作日内赔付完成;

②赔款金额在*万元及以上,**个工作日内赔付完成。

赔款在相应工作日内通过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被保险人。

(五)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承保服务承诺,实施 ***×** 小时专业服务,同时,须安排两名熟悉业务的技术骨干到采购人单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坐班办公。

*、中标供应商每半年按规定应收集整理完整的赔付情况资料,并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情况报告、理赔统计报表,报告及报表中应包括有出险项目名称、联系人方式、理赔事项及理赔金额、重大事故理赔情况等内容。

*、按照长财采购〔*****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六、承保方式

由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投保。

七、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于正式保单或保险合同及发票签发后 *** 个日历日内支付。

八、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未作出承诺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自拟)



二、相关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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