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伤势及精神鉴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17
上海 招标采购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伤势及精神鉴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2026-04-17 00:00:00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伤势及精神鉴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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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
  • 公告标题:
  •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伤势及精神鉴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伤势及精神鉴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伤势及精神鉴定项目

    预算编号:**************, **************, **************,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包********.**元,包********.**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伤势及精神鉴定费(西片区)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完成上海市普陀分局委托的办案相关的司法鉴定项目(伤势及精神鉴定),服务于公安日常办公工作。


    标项二

    包名称:伤势及精神鉴定费(东片区)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完成上海市普陀分局委托的办案相关的司法鉴定项目(伤势及精神鉴定),服务于公安日常办公工作。


    标项三

    包名称:伤势及精神鉴定费(中片区)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完成上海市普陀分局委托的办案相关的司法鉴定项目(伤势及精神鉴定),服务于公安日常办公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具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执业范围须包含: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精神状态鉴定;**** 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 精神损伤类鉴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解密,解密全程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远程方式准时进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证书)参加开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解密,解密全程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远程方式准时进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证书)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相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解密,解密全程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远程方式准时进行。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完成解密。
    *.现场磋商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持投标时所使用的 ** 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根据采购机构的通知安排和磋商小组拟定的磋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 址:大渡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志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万佳商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老师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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