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深圳理工大学总医院总院区共享陪护床项目 的更正公告
2026-04-16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2关于深圳理工大学总医院总院区共享陪护床项目 的更正公告
广东/深圳-2026-04-16 00:00:00

关于深圳理工大学总医院总院区共享陪护床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理工大学总医院总院区共享陪护床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1.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方式和内容/******;*.分成比例是指合同期内培训收入总和中分配给招标人和投标人的百分比。第一年培训收费总和投标人承诺每月分配给招标人的分成比例应不低于**%。******;,修改为******;本项目服务期内按共享陪护床租赁营业收入的分成比例向采购人缴纳分成费用,分成底价为共享陪护床租赁营业收入的**%。分成费每年递增**%(即第二、三年均在上一年度递增**%)。******;,具体详见附件;
  2.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方式和内容/******;特别说明:分成收益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根据招生人数按照约定分成比例对合作项目培训收费进行分配后的所得收入。计算公式如下:分成收益=培训收入******;分成比例。******;,修改为******;特别说明:分成收益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照约定分成比例对项目收费进行分配后的所得收入。计算公式如下:分成收益=所得收入******;分成比例。******;,具体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号和****号和光明街道华夏路**号

联 系 方 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光明招商局科技园**栋*单元*楼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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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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