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2026-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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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镡河乡石榴坝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成县镡河乡石榴坝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由陇南市司法局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成县镡河乡石榴坝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法治宣传墙****,法治形象墙*.**,司法宣传造型小品**,仿古六角亭*座,花岗岩景观石*座,原有器材拆除及重新安装*项,墙面彩绘**.***,植草*.***,外墙水泥砂浆抹面***.***,外墙真石漆****,外墙乳胶漆**.***。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量
*、资金来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建设地点:成县镡河乡石榴坝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资质和人员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条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资格证及五大员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带复印件一套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
*、获取地点:甘肃兴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成县城关镇中心村二楼)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甘肃兴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县司法局
联系人:邵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兴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鹏 电话:************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兴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