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6-04-16
天津 招标采购
南开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天津-2026-04-16 00:00:00
南开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信息来源:南开区 浏览次数: *
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开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政投字[****]*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区财政投资*********元 建设规模为***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积水点片区**处,改造排水混接点***处,进行仁爱河清淤(*公里)以及循环泵站及河底水管设施维修,其中混接点改造及积水片区改造工程中共计敷设管道约**公里,管道规模为************。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南开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八标段)—飞云里等积水点排水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包括本标段排水管道改造以及涉及道路的挖掘和沟槽的恢复,给水、热力、燃气等管线切改,最大管径为*****,招标规模*处,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标段投资额****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
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副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申请文件的递交
*.*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申请人应于当日**时**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禾智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时红颖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晓静
办公地址:河西区解放南路***号利和大厦*层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张燕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时红颖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号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杨俏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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