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6-04-16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食堂采购项目(日常生鲜)
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食堂采购项目(日常生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号*幢***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食堂采购项目(日常生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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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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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食堂采购项目(日常生鲜) |
*批 |
******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
详见第三章 |
采购人指定 地点 |
采购人指定时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特定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号*幢***室)
方式:潜在投标人应于****年**月**日**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号*幢***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号*幢***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
联系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号*幢***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