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4-16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椒县中医院东区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免费质保期要求前后不一致。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前附表中免费质保期要求的是五年;但在**系统的售后服务与培训要求中又要求应用软件系统需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
*、同一项目中,整体质保期与子系统质保期不一致,两处条款存在矛盾、不明确,属于实质性条款不清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若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应当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 *、解释权:(*)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建议:建议对本项目中质保期限前后矛盾条款作出书面澄清或更正。
回复:本项目所有软硬件及系统整体免费质保期均调整为五年。
质疑事项*:本项目最高限价设置与医院智能化系统实际建设及服务成本严重不符。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项目基本情况”中明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元;
*、本项目涉及智能化硬件、.系统集成、实施部署、.培训及质保运维等完整建设内容。按照医疗行业智能化项目的常规标准与质量要求,结合设备采购、软件许可、开发实施及长期运维等各环节的实际支出水平,当前设定的最高限价难以满足一个合规、可靠的项目交付所需的资金保障。
法律依据: *、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财
库〔****〕* 号)一、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
建议: 请采购人/代理机构综合考虑医疗行业软件系统的特殊性、实施难度与服务要求,重新评估本项目的合理价格区间。当前限价水平与市场实际成本存在较大偏离,不仅难以吸引具备规范实施能力和长期运维保障实力的供应商参与,也容易导致采购人在后续执行中面临质量折损或履约纠纷的风险。建议适当调整提高最高限价,确保价格水平能够支撑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
回复: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建设需求、市场调研后综合测算确定,限价设置科学合规,本次不予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结合自身成本及服务能力合理报价。
质疑事项*:项目最高限价过低,实质上限制了优质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平性与择优目标。
事实依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经对医疗智能化行业市场行情、同类项目成交数据及本项目所含子系统(***、***、****、心电等)的软件许可费、实施费、定制开发费、五年及以上运维费等刚性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已不足覆盖以上刚性支出,无法为规范经营、注重质量与长期服务的优质供应商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
法律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
建议:适当上调最高限价,使其能够覆盖医疗软件、集成、实施与运维等全部必要支出,并为优质供应商保留合理利润空间;
回复: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建设需求、市场调研后综合测算确定,限价设置科学合规,本次不予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结合自身成本及服务能力合理报价。
质疑事项*:未明确土建工程进度、责任划分、配合机制,若土建延期,中标人将承担无法按期交付的风险。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为:“预埋工作与土建工程同步,不高于**个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接入等所有工作并交付使用。”
室内智能化末端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作业,严格依赖于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的完工状态作为前置工作面。若土建及装修专业实际进度滞后于既定计划,将直接导致智能化工程的安装工期产生顺延,并对整体竣工节点构成影响。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建议:将工期调整为:“配合施工工期,土建工程完成后**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 调试和接入等所有工作并交付使用。”
回复:本项目土建施工工作面已基本全面完成,现场已满足智能化设备进场安装的作业条件。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相关要求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椒县中医院
地 址:全椒县吴敬梓路***号
联系人:王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思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世贸大厦*座****室
联系人:陈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陈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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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全椒县中医院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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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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