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4-16 00:00:00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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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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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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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庆市迎江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安庆市迎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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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凌先生、宋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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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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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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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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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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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计划服务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归档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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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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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
投标服务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归档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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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 * 号商务楼 **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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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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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磊乐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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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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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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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马鞍山市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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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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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马鞍山市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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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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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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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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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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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成员方: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投标服务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归档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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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牵头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号; 成员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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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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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友国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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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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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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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肥西县潭冲河以南区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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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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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肥西县潭冲河以南区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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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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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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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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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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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成员方: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投标服务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归档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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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牵头方:合肥市清溪路翠竹园 * 区 *** 栋; 成员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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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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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董海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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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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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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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开渠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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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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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蚌山区生活小区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全过程咨询(含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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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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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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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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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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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凌先生、宋女士,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