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6-04-16 00:00:00
新沂市****年小麦促弱转壮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
项目概况 新沂市****年小麦促弱转壮物资采购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沂市****年小麦促弱转壮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个采购包:采购包*为有机水溶肥料;采购包*为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和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扫描件*份;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扫描件*份。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采购包*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采购包*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肥料产品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登记证中标注的技术指标须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明确的各项技术要求。生产商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肥料)以及生产企业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第五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询价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鑫汇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和信广场 (二期商办综合楼)*号楼******、******、******
(四)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新沂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新沂市钟吾路***号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鑫汇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和信广场二期*座****
联系人:曾梓焱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梓焱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