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城市运营集团部分在管住宅公众责任险服务
2026-04-1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滨湖城市运营集团部分在管住宅公众责任险服务
安徽/合肥-2026-04-16 00:00:00
滨湖城市运营集团部分在管住宅公众责任险服务 ********** 滨湖城市运营集团部分在管住宅公众责任险服务 **********
滨湖城市运营集团部分在管住宅公众责任险服务
发布时间: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城市运营集团部分在管住宅公众责任险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城市运营集团部分在管住宅公众责任险服务答疑公告

“滨湖城市运营集团部分在管住宅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我公司实行分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我公司因业务需要,省分公司为管理单位,实际由落地市分公司签署保单,保费收款方为市分公司账户。是否可以由总部授权给市分公司,以市分公司名义投标,提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签约等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答:可以

*.本项目资质要求原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投标人可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依法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注册在安徽省内的省级分支机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其一家机构参与投标。”现变更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投标人可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其一家机构参与投标。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楼整层

联系人: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项目联系人:钟良金

电话:*********************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