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4-16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西吉县人民法院机关及白崖法庭院坪等维修项目白崖人民法庭维修工程 |
|---|---|---|---|
| 分包名称: | 西吉县人民法院机关及白崖法庭院坪等维修项目白崖人民法庭维修工程 | 分包类型: | 工程类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承接)。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工程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项目概况 | 施工工期 | 质量 | 工程质量标准及详细要求 | 备注 |
| * | **********其他建筑工程 | 西吉县人民法院机关及白崖法庭院坪等维修项目白崖人民法庭维修工程 | 西吉县人民法院机关及白崖法庭院坪等维修项目白崖人民法庭维修工程 | * | *******.** | 本工程为西吉县法院院机关及白崖法庭院坪等维修项目白崖人民法庭维修工程,主要内容有对破损塌陷地面、台阶及散水进行翻修加固,改造无障碍坡道,改造室外雨水管网,更换供暖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日历天 | 合格 | 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为西吉县法院院机关及白崖法庭院坪等维修项目白崖人民法庭维修工程,主要内容有对破损塌陷地面、台阶及散水进行翻修加固,改造无障碍坡道,改造室外雨水管网,更换供暖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工程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 工程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磋商报价 | **.** | 磋商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注:(*)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优惠政策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投标价异常低价时,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
| * | 类似业绩 | *.**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年*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有一项得*分,满分*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项目团队 | **.** | 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名(具备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分,具备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得*分,须提供职称证书)。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施工员*名,专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名,质检员(质量员)*名,资料员*名,(按规定配齐得*分,须提供上岗证,缺一人扣 * 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人员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还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人员的承诺书,项目配备人员须全程负责。否则不得分。 |
| * | 质量保证承诺 | *.** | *.响应文件中承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并有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分,并有违约经济处罚的加*分(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 *.响应文件中提供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措施的得*分,按应急预案措施履行的有违约金承诺的加*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 |
| * | 服务承诺 | *.** | *.响应文件对质保期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有明确承诺,内容详尽,完全满足本项目内容要求的,得*分;总体承诺内容合理,思路清晰的,得*分;具有相关承诺,但承诺不具体,各部分内容不全面的,得*分;承诺简单粗略,思路模糊,内容不合理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承诺中有违约经济处罚条款的加*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得低于所投工程总造价的*%)。 |
| * | 施工组织设计 | **.** | *.施工方案(*分) 制定的方案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分;实施方案编制合理,防护措施得当的,得*分;方案编写不完整,防护措施不合理的,得*分;具有实施方案,但方案过于简单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施工管理体系(*分) 施工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施工设备、各专业工种人员的配备以及劳动力配置精准的,得*分;施工管理方案人员、设配等安排科学合理的,得*分;施工管理及人员配置方案不合理的,得*分;施工管理过于简单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实施进度(*分) 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安排详细完备、工期安排计划精准、工程进度的组织措施合理,从技术准备、熟悉施工现场、加强与采购单位的联系等方面,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完全满足采购人施工要求的,得*分;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思路清晰,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得*分;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思路不清晰,总体进度计划安排欠缺,得*分;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思路清晰,总体进度计划时间安排不合理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施工质量保障(*分) 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制定完整、科学严谨、方案规范、全面、能够实现项目工程质量保证,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可实施性强,施工质量管理方案合理,得*分;施工质量管理方案不合理,得*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过于简单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工作人员安排(*分) 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完整,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等管理工作。包括各专业工种人员的配备以及劳动力安排等,思路清晰,完全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分;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工程进度组织措施合理,从技术准备、熟悉施工现场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得*分;工作人员安排计划不合理,得*分;工作人员安排计划过于简单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文明施工措施(*分) 文明施工措施制定完整、严谨,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方案内容规范、全面,有较强的操作性,得*分,方案内容阐述条理不明确的得*分;对本项目理解不够深入,措施简单的得*分;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应急措施(*分) 任何可能预见的紧急情况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制定完善详细、严谨、可实施性强,方案科学合理的,完全满足采购方需求的得*分;方案内容阐述条理明确、规范、有可操作性,得*分;方案编写不合理得*分;应急措施过于简单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的技术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和对施工现场条件的认识与理解,思路清晰,内容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分;对项目施工特点了解,技术措施合理,项目措施安排完整的,得*分;有项目施工管理措施,且措施合理的,得*分;项目施工管理措施过于简单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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