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2026-04-16 00:00:00
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道路升级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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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道路升级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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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佳木斯市恒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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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企业备案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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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
道路升级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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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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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道路升级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公开招标 |
****年*月 |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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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年*月至****年*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在职人员需承诺具备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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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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