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16
四川/达州 质疑投诉
大竹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达州-2026-04-16 00:00:00
大竹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大竹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竹县****年“智慧粮仓”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竹县白塔街道凤竹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兴诚易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杨柳街道汉兴大道二段***号达州莱克汽车博览园*号幢(*跃*)***、**、**、**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兴诚易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大竹县****年“智慧粮仓”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在供应商“无缺项、无缺陷”的前提下径行扣分,属于主观随意评分,严重违反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擅自增设评审标准、违反“设定即评审”原则及分值扣减逻辑的严重违规行为,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及乱扣分行为。

投诉事项*:质疑回复模糊,在投诉人方案“无缺项”且经严谨自查“无缺陷”的前提下,评审专家径行扣分,却没有明确指出具体扣分分值、对应的扣分标准以及具体的缺陷事实证据。代理机构以“评审工作档案依法不予公开”为由拒绝告知,属于机构剥夺供应商法定的“评审理由知情权”,程序违法且妨碍监督检查。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定格式及要求,程序严重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大竹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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