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及心血管病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2026-04-16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及心血管病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合肥-2026-04-16 00:00:00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及心血管病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及心血管病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及心血管病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金医疗(镇江)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年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及心血管病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三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及心血管病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三次)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答疑问题澄清如下:

疑问*: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不合理。

回复: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制定,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与项目实际相适应,不存不合理之处。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投标人需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至少符合********、*******。认为以上内容提到的********标准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适用于医疗消毒供应服务机构。请求调整或删除此项认证等相关事宜。

回复:本项目为医疗消毒供应服务,属于医疗器械法规相关服务,服务质量直接决定患者感染风险与医疗安全。消毒灭菌是医疗器械生命周期的关键质控环节,受《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监管。********认证领域包含消毒供应服务,是最适用、最权威、最符合监管预期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合规风险、规范服务质量,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及心血管病医院不同阶段工作量要求,按照国家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行业标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号)及《安徽省消毒供应中心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规范要求配备满足需要的工作人员数量,其中护理人员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认为“消毒供应中心护理人员占比≥*/*”不应作为本次招标的实质性要求。请求建议取消或者按国家标准更改人员占比要求等相关事宜。

回复: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实行护理管理体系,护士长必须由注册护士担任,质量控制、感染防控、追溯管理等核心工作应由护理人员主导。原《安徽省医院 **** 检查验收评分标准(**** 版)》曾明确规定护士应不少于总人数的 */*,该要求长期作为安徽省内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的重要实践标准,至今仍是保障服务安全、规范管理的重要参考。且本项目消毒供应服务直接关系医院感染防控与患者安全,护理人员在感控意识、流程规范、风险识别、质量追溯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作用。设置合理护理人员占比,是保障服务过程规范、可追溯、符合 ******** 及相关医疗质量管理要求的重要措施。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