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16
河北/保定 招标采购
农房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保定-2026-04-16 00:00:00
项目概况
农房保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自主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农房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农房保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为切实提高我县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抓好我县农房保险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全县农村住房、财产及人身安全,提高受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构建新型农民群众灾害救助体系,创新救助机制,帮助农民群众的住房灾后及时重建,维护社会稳定,现进行雄县应急管理局农房保险项目。
本项目包含二个标包,其中:*包*****户,服务范围:雄州镇、龙湾镇、苟各庄镇、鄚州镇、七间房乡;*包*****户,服务范围:朱各庄镇、大营镇、昝岗镇、米家务镇、双堂乡、北沙口乡、张岗乡。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本国服务、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自主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分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点**分
地点: “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平台支持北京**(雄安政采版)、河北**,请供应商拨打**客服电话,按照客服提示办理,请供应商合理预估**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 *、请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在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打开政采云平台网址→使用河北省主体库信息登录→首次登录需关联政采云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锁签章形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 *、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或****浏览器→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开标评标(按要求提前完成浏览器环境检测)→进入对应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进入开标大厅,等待组织机构开启解密。 *.供应商应及时进行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 *、潜在供应商对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地址: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鑫义路**号),联系方式:************。质疑联系方式同采购人信息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雄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 雄县人民政府*楼
联系方式: 李常喜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 裕华区富强大街**号金桔商务*层***室
联系方式: 宁珊珊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宁珊珊
电 话: *************
免责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页面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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