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4-16 00:00:00
西丽街道丽康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时间:**********来源:西丽街道办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丽康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预算上限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零捌拾壹元陆角叁分(¥******.**元)
二、采购需求
*.西丽街道应急管理办丽康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招标。所有工程量需自行现场实际勘察为准。如招标后工程量有增减,不再单独计算。但所实施内容必须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项目背景:依据《丽康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丽康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深南工纪[****]**号)要求。为了解决西丽街道丽康路沿线停车秩序混乱、交通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极大影响市容市貌。针对此类现象问题,西丽街道应急管理办拟在丽康路沿线安装临时机非分流隔离设施,用于隔离非机动车道、压缩违停空间;后续待丽康路交通综合改善工程项目启动或有其他整治工作安排时,拆除已安装的临时机非分流隔离设施并回收。
项目范围:丽康路沿线,其中包含麻磡*号岗至麻磡微型消防站、荔园溪谷绿道至王京坑工业区路口、王京坑微型消防站至王京坑公交站、大磡*号岗亭至怡华工业区红绿灯处、大磡*号岗亭路口至*号岗亭路口、*号岗亭环卫站至国安方向延伸等空间区域。
*.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进行协商。
三、投标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建筑工程三级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以下部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发出**个工作日内。
五、合同完成时间/供货期:
服务合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再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所有投标文件(盖章扫描版)在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邮箱********@****.***.**,同时将以上相关投标文件资料一正一副邮寄或递交至采购人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号西丽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楼应急指挥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南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我办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我办不再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文件形式:
(*)《报名文件》: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电子版,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
(*)《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电子版扫描件),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联系人:黄铠 ,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