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16 00:00:00
| ****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服务采购内部比选公告 | |
|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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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现就****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内部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响应。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项目责任处室:局团委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含税全包价),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主要活动执行期为****年*月—**月 (六)项目背景与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论述,落实《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及省市部署,深化“党建+志愿”模式,推动志愿服务与社区治理、文明创建融合,助力广州“志愿之城”建设;打造“城管志愿者之家”阵地,开展进社区、进校园、青年研学等系列活动,构建常态化专业化城管志愿服务体系,普及城管法律法规与文明理念,扩大社会影响力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城管志愿者之家”阵地建设服务 完成广九铁路纪念公园、岭头村、永庆坊、它续宠物乐园、鹤鸣五巷小学等点位规范布置(海报、展板、便民指南设计制作安装);实施墙面翻新、硬件优化,打造集交流培训、活动开展、风采展示、党团学习于一体的综合阵地;配合建立“阵地+社区”联动机制,拓展服务点位,夯实“**分钟志愿服务圈”。 (二)“城管志愿者进社区”系列活动执行 *.每季度*场社区城管宣传市集(垃圾分类、燃气安全、门前三包等,含摊位布置、互动游戏、便民服务、文创展示、普法) *.每月*次垃圾分类宣传实践(组织统筹、工具筹备、现场宣讲、物料发放) *.全流程负责活动帐篷、桌椅、背景板、道具、物料、礼品等设计、制作、采购、运输、布置 (三)“城管普法进校园”微课堂服务 每学期联动鹤鸣五巷小学开展*次主题活动,制作趣味课件、情景剧本;以短片、讲解、问答、情景剧等形式普法,配套物料与纪念品设计制作发放。 (四)青年主题游学活动执行 策划落地“五四”青年节、“七夕”青年游学、垃圾分类主题游学共*场活动,完成策划、场地对接、流程设计、执行、物料、人员、交通餐饮全流程保障;融入党团课、科普、志愿、体验环节,实现思想引领与职能宣传融合。 (五)全周期宣传推广服务 搭建全域宣传矩阵,覆盖前期预告招募、中期动态展示、后期总结推广;完成海报设计、推文撰写、摄影摄像、短视频制作、媒体对接,扩大活动影响力。 (六)综合保障与成果交付 *.统筹志愿者、工作人员交通补助、餐饮保障,筹备应急物资,制定应急预案。 *.全过程资料归档、成果整理,按要求提交方案、执行细案、宣传素材等过程文件。 *.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项目总结报告、图文资料、宣传台账、回顾视频、经费明细等全套成果,经采购方审核确认。 (七)合规要求 所有服务、物料、宣传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城管工作要求,不得侵权,责任由响应单位承担;本项目为全包价,报价包含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另行支付。 三、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活动策划执行、宣传推广,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三)近*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四)具备政府类公益、志愿服务、城管宣传活动策划执行经验,能满足全部需求。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比选相关时间及递交要求 (一)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二)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个工作日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四)递交方式:响应单位按要求编制完整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制作***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城管志愿服务宣传项目+单位名称」。逾期递交、格式不符、资料不全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五、比选评审方式 按《比选项目综合评分表》量化打分,总分最高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依次排序,评审结果报负责人审批后确认。 六、综合评分标准(总分***分) 七、其他事项 (一)中选单位须严格恪守合同条款及响应文件承诺,规范开展服务。存在履约不力、服务质量不达标、擅自转包分包等违约情形,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未中选单位不再单独告知结果,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回。 (三)本次比选工作全程严格遵照我单位内部采购管理规定执行,全过程规范透明。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团委) 联系邮箱:********@**.***.**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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