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法院2026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4-16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苍南县人民法院2026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温州-2026-04-16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苍南县人民法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苍南县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 苍南县人民法院购买调解服务和“共享法庭”联络服务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苍南县人民法院购买调解服务和“共享法庭”联络服务
数量/单位:**人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其中*名为诉调衔接人员,负责立案导诉、组织诉前调解、引导诉调衔接等工作。
其中*名为行政争议调解协助人员,负责开展协助行政争议调解、行政立案咨询等工作。
其中*名负责各法庭调解协助工作,法庭立案导诉、引导调解等工作。**名专项负责“共享法庭”联络工作,引导开展“共享法庭”化解纠纷、指导调解、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协助执行、普法宣传等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能按服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为人正派、办事公正、熟悉群众,能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年龄在二十二周岁以上,男性四十周岁以下,女性四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曾经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教育等工作的退休人员,或已经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聘任从事行政争议调解协助人员。; 未曾受过刑事处罚。; *年。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详见标书详见标书详见标书详见标书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
备注 /

苍南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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