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乡镇成交公示】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ppp项目运维考核第三方服务(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6-04-16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舒城县】【乡镇成交公示】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ppp项目运维考核第三方服务(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6-04-16 00:00:00

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项目运维考核第三方服务(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项目运维考核第三方服务(第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南交通大学行政办公楼二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项目运维考核第三方服务(第三次)

服务范围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项目运维考核第三方服务(第三次),主要选择一家第三方公司针对项目公司所提供的运维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编制绩效考核报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梅河西路相约河畔**栋*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相约河畔**栋写字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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