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2026-04-14 00:00:00
织金县黑土镇岩上村产业路建设项目实施方采购废标公告
项目名称:织金县-黑土镇-乡村建设行动-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产业路建设项目实施方采购
采购人名称:织金县黑土镇人民政府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织金县人民政府网
一、废标原因
本项目原采购公告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施工方,评审标准设定为“以报价最低者中标”。经核查,上述采购方式及评审标准存在以下问题:
*.“比选”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的法定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工程施工,属于工程类采购,不适用询价采购方式;
*.仅以报价最低作为唯一评审标准,未对供应商的专业能力、业绩、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可能影响采购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的规定,现依法对本项目原采购活动予以废标。
二、后续安排
本项目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具体采购事宜,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黑土镇政务公开栏,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已报名供应商响应文件退还事宜
已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联系采购人取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织金县黑土镇人民政府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黑土镇红星村
联系人:何星怡
联系电话:************、***********
五、供应商权利告知
各供应商如认为本次废标行为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织金县黑土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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