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两淮天鹅湖大酒店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项目质疑事项的回函
2026-04-15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关于合肥两淮天鹅湖大酒店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项目质疑事项的回函
安徽/合肥-2026-04-15 00:00:00
关于合肥两淮天鹅湖大酒店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项目质疑事项的回函 **********
关于合肥两淮天鹅湖大酒店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项目质疑事项的回函
发布时间: **********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与评审要求涉及业绩证明材料条款,统一调整为:
资格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不低于 ** 万元食材供货合同一份,并提供转账记录和发票(不低于**万元)。

评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年 * 月 * 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或年送货金额在 ** 万元及以上的五星级酒店同标段食材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 分,最高得 ** 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转账记录和发票(不低于**万元),否则不得分。可与资格审查业绩重复

二、关于 “合肥两淮天鹅湖大酒店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中类似业绩评分要求的质疑函。经我司审慎研究,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不予修改,按原文件内容继续执行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