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4-15 00:00:00
(****年第*****号)辽渔冷藏*(****** ****** *)冷藏运输船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辽渔冷藏*(****** ****** *)冷藏运输船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辽渔冷藏*(****** ****** *)冷藏运输船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项目概述 | 辽渔冷藏*(****** ****** *)冷藏运输船转让项目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目前,转让标的正在海上作业,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欲勘察转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取得联系,并自行准备船舶或其他载具前往转让标的所在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同时,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参与现场勘察人员的安全、相关风险以及所需费用。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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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标的资产为辽渔冷藏*(****** ****** *)冷藏运输船,建造年份****年,船舶国籍为巴拿马,证载权利人为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 **** **** ***** ******** ******* *******)。该船舶原为融资租赁物,出租人为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承租人为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年*月,《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辽渔集团有限公司付清全部租金及名义价款取得该船舶所有权,目前所有权暂未登记至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证载权利人仍为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国籍为巴拿马。现辽渔集团有限公司拟将该船舶对外转让,并与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后期待该船舶成交后,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承诺配合办理该船舶所有权转移登记。 *、标的资产转让范围包括船舶、船舶附属设备(如:雷达、救生消防设备等随船附属设备)、系统内氟利昂。标的资产范围不包括船舶现有的生活物资、私人物品、渔获物资、捎带的其他船舶物资、工会物资、油柜中现存的燃料油、设备系统外的润滑油和备用氟利昂等。标的资产成交后,以船舶现状进行交接,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包括船舶的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做好价值判断谨慎参与,并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船舶现状及船级状况记录进行查验。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船舶现状及船级状况。受让方在资产交接时按照信息披露期间查验船舶时确认的船舶现状及船级状况接船(船舶自然损耗不作为现状发生改变的情形)。受让方一经接船,即视为转让方及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 **** **** ***** ******** ******* *******)对于船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标的资产的成交价不包含船舶油柜中现存的燃料油(以交接时点实际测量为准)和船舶设备系统外的润滑油(以交接时点实际测量为准,包括:未开封的桶装滑油、存放在储存柜、日用柜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和备用氟利昂的价值,该批油品和氟利昂随船一并出售,受让方须向转让方另行购买该批油品和氟利昂。在资产交接时,交易双方代表对船存燃油、桶装未开封的油料(包括滑油、液压油等)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等舱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所有油品和氟利昂均以转让方最后一次的实际采购单价(发票单价,不含驳船运费)作为依据结算依据进行核算。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燃油发票,则按照船舶交接前*个工作日的普氏(******)新加坡价格作为燃油的结算依据;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滑油、液压油、氟利昂等其他非燃料油的采购发票,则转让方须提供同厂家在交接前*个工作日发布的售价作为结算依据。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接当日将该油料款、氟利昂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该笔油料和氟利昂款转让方仅向受让方提供收据。 *、本项目标的资产的成交价不包含工会物资的价值,工会物资随船一并出售,受让方须向转让方另行支付人民币*****.*元购买该批工会物资(物资明细详见公告附件),实物以现场踏勘实际为准,该批工会物资转让方仅向受让方提供收据。 *、本项目资产交接当日,转让方将立即停止船舶保险,受让方须提前自行为船舶购买相关保险,请意向受让方了解并知悉。 *、在本项目成交后,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等转移登记手续须由受让方负责并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转让方仅提供必要的配合。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辽宁宝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渔集团有限公司拟核实待处置辽渔冷藏*(****** ****** *)冷藏运输船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宝业评报字[****]第***号)等转让方置于大连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本项目交易资金(如: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境内人民币进行结算。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该船舶不具备境内办理所有权登记和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条件。船舶后续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国籍证书办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落实了解,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将该船舶在境外办理船舶所有权及国籍证书,转让方及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提供必要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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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交易过程中办理相关权证所涉及一切费用(如:船舶检验费、登记费、公证费、制证费等),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对此转让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以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全额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于**个工作日内,或于本航次最后一次卸货结束之日(以两者中较晚发生的时间为准)与受让方进行船舶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燃料油、润滑油、工会资产等的交接(船舶交接地点为转让方指定的国内或国外安全港口)。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同意在资产交接时,交易双方代表对船存燃油、桶装未开封的油料(包括滑油、液压油等)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等舱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所有油品和氟利昂均以转让方最后一次的实际采购单价(发票单价,不含驳船运费)作为依据结算依据进行核算。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燃油发票,则按照船舶交接前*个工作日的普氏(******)新加坡价格作为燃油的结算依据;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滑油、液压油、氟利昂等其他非燃料油的采购发票,则转让方须提供同厂家在交接前*个工作日发布的售价作为结算依据。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接当日将该油料款、氟利昂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该笔油料和氟利昂款转让方仅向受让方提供收据。 (*)同意在资产交接当日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购买工会物资,该批工会物资转让方仅向受让方提供收据。 (*)同意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承诺已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全面核验并了解船舶现状及船级状况,在资产交接时,同意按照信息披露期间查验船舶时确认的船舶现状及船级状况接船(船舶自然损耗不作为现状发生改变的情形)。受让方一经接船,即视为转让方对船舶及船级现况、物理缺陷、退换、维修、保养等售后及质保事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且受让方不得因船舶及船级现况及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及物理缺陷(包括但不限于缺件、设备或设施损坏等情况)之原因要求转让方退款或折价。 (**)同意自签署《资产交接单》之日起,受让方须自行负责提走船舶并承担全部风险,资产交接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转移登记至受让方后及资产交接之日至未转移登记至受让方的期限内,受让方须自行妥善保管船舶,船舶的维护、安全管理、移船等责任及发生的与船舶相关的一切费用与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以及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不向受让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赔偿责任和费用。 (**)同意自签署《资产交接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凭《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交接单》等手续自行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船舶所有权、国籍等船舶转移登记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办理船舶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若因船舶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船舶转移登记手续的,受让方须负责检修、维修及补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完成船舶转移登记的,每逾期*日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价款的*.**%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因受让方原因逾期*个月仍未完成船舶转移登记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不予退还,无法办理船舶转移登记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将船舶委托具备船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并为船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同意资产交接后不再继续使用或沿用原船名、船号、示位标识码等,在办理船舶转移登记手续时,对原船名、船号、示位标识码等一并办理变名或注销。 (**)同意自行了解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船舶交易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并自行对自身的受让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同意在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依法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渔业协定,不得以辽渔集团有限公司或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保留因此向受让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充分知晓船舶目前正处于作业过程中,因本次交易导致转让方承担的船舶交接成本较高(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燃油费用、人工成本、船舶损耗以及因交接所耽误的经营损失等),意向受让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非转让方原因,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即扣除全额交易保证金,受让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完全认可接受。非转让方原因,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即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完全认可接受,且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知晓同意并接受本项目交易资金(如: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境内人民币进行结算。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该船舶不具备境内办理所有权登记和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条件。船舶后续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国籍证书办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落实了解,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将该船舶在境外办理船舶所有权及国籍证书,转让方及香港恒洋船务有限公司提供必要的配合。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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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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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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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交易价款不予退还:①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②因受让方原因,在船舶交接过程中出现转让方设备损坏、场地损毁、环境污染或人员安全等事故导致转让方蒙受损失的;③因受让方原因,包括对转让方船舶手续现状了解的欠缺,逾期*个月仍未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船舶转移登记手续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于船舶转移登记办理完毕且交易双方签订《交割确认单》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转让方名称 | 辽渔集团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元 | 法定代表人 | 吕大强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渔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项目报名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