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4-15 00:00:00
南宁市青秀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三批)设计
更正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三批)设计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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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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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必须依法分包,本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含预算)。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符合本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含预算)相应设计资质。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必须依法分包。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可以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基坑支护设计(含预算)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符合本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含预算)相应资质。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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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设计分包的确定 |
*.*.*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基坑支护设计(含预算)。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人资质应符合本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含预算)相应设计资质要求。 |
*.*.*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基坑支护设计(含预算)。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人资质应符合本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含预算)相应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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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商务标资信业绩” |
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评分规则: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每个得**分,满分**分。 注:(*)业绩材料以“桂建云”信息为准。 (*)因“桂建云”系统目前处于调整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区外业绩录入端口处于关闭状态,若投标人的区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导入到“桂建云”,可将区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指:完成的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第七点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或商务标部分第六点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商务标)处,同时还应上传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成功录入相关业绩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备注: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②完成的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③评分规则由招标人自拟。】 |
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评分规则: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每个得**分,满分**分。 注:(*)业绩信息以“桂建云”为准。(*)因“桂建云”系统目前处于调整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区外业绩录入端口处于关闭状态,若投标人的区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导入到“桂建云”,可将区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指:完成的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第七点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或商务标部分第六点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商务标)处,同时还应上传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成功录入相关业绩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备注: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②完成的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③评分规则由招标人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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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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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条款“设计服务期限” |
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 |
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 |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文件跟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 (需盖企业章)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号 地址:南宁市中鼎万象东方****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尹旌宇 联系人:陈保成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网址:/ 网址:/
****年*月**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三批)设计更正公告(二)*****.*.**.***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三批)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