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集中)住院期间聘用护理员(护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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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2026-04-15 00:00:00

望奎县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集中)住院期间聘用护理员(护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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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名称:望奎县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集中)住院期间聘用护理员(护工)服务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原内容修改后内容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主体资质:需为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护理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家政护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其一即可),无超范围经营情况。 *.护理服务人员资质: ①. 健康资质:持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及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 ②.持有国家认可的护理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或正规培训机构颁发的护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③.用工合规证明:供应商与所有护理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明确用工责任、工伤保障,杜绝非法用工。 ④.具备完善的保险保障,为护理员购买意外险、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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