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4-15 00:00:00
明光市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及广场路等房屋五年租赁使用权拍租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明光市企业改革托管服务中心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明光市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及广场路等房屋五年租赁使用权拍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南起第*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曹飞
成交价:伍万捌仟壹佰陆拾伍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南起第*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周永玲
成交价:陆万零陆佰叁拾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马明
成交价:伍万贰仟肆佰叁拾伍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金花
成交价:伍万贰仟肆佰叁拾伍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刘长军
成交价:伍万贰仟贰佰陆拾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刘正艳
成交价:陆万叁仟零伍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刘正艳
成交价:陆万叁仟零伍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丁建
成交价:伍万柒仟叁佰肆拾伍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戚喜春
成交价:伍万柒仟玖佰贰拾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戚喜春
成交价:伍万柒仟玖佰贰拾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韩山路明光市幼儿园对面原物资局大楼***商业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洪发
成交价:陆万壹仟柒佰陆拾元(*****.**元/五年)
**号标的物:广场路三楼楼梯西第二间房屋五年租赁使用权。
成交人:张芝平
成交价:捌仟叁佰伍拾伍元(****.**元/五年)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招租单位:明光市企业改革托管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莉莉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业主单位:明光市企业改革托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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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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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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