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4-15 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关于第十八届
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宝安预选赛暨
第十三届深圳宝安创新创业大赛
赛事服务采购公告
为充分激发宝安区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宝安预选赛暨第十三届深圳宝安创新创业大赛赛事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宝安预选赛暨第十三届深圳宝安创新创业大赛赛事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万元
(三)项目内容: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大赛项目招募、初赛、复赛、行业决赛、赛前辅导、尽职调查、物料设计制作等环节赛事服务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将通过******;信用中国******;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九)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三、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盖公章,装订成册)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二)资质证明(申请人信用及诚信查询文件截图、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执行团队人员社保证明、提供近五年科创类赛事合同复印件、创业服务类活动照片及签到表);
(三)项目报价清单(含分项明细);
(四)项目方案措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年*月**日前注册登录深圳市自行采购系统(*****://*****.******.***/****/******/#/*****),需按要求注册账号(账号名称需与供应商营业执照名称保持一致),并提交投标文件。因未响应文件导致的无效投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投标方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完成深圳市自行采购系统响应后,投标方还需递交三份纸质版申请材料至以下地址,方可完成全部申请流程。
递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号宝安科技馆****室。
*.因市、区两级实施方案尚未正式出台,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赛事服务内容及要求,最终将以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及第十三届深圳宝安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印发的实施方案为准。后续如遇方案调整,服务条款将相应进行修改,敬请各应标机构知悉并预留调整空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天。
六、方式联系
联系人:刘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