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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六标段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玉潭镇花明南路***号
供应商(乙方): 江苏金沙田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宝露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宁乡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六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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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六标段 |
清扫服务 |
宁乡市六标段范围内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路面清洗、绿化带保洁、市政附属设施清洗、“牛皮癣”清理、道路扫雪除冰等服务。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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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壹仟捌佰捌拾贰元壹角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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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宁乡市城市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六标段》补充协议 金额明细:甲方将该路段服务费用与原合同服务费用进行单独结 算,结算标准按原合同执行。具体金额根据第三方现场测算 面积后,以第四轮市场化单价标准进行结算,并扣除相应考核经费后为******.**元(详见附件经费测算表),支付方式自财政资金安排到位后一次性支付。 服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第四轮市场化结束 为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打造干净整洁、精致清新的良好形象,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城发集团工作要求,沿河路(岳宁大道至瑞良路)路段、仁福大道(**+***.*****+***.**)路段、福马南路(龙江路至白马大道),已建成通车,现一并纳入第四轮市场化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号关于“研究城市清扫保洁第四轮市场化工作”中第六条之规定“原则同意城市清扫保洁第四轮市场化期限内新增需纳入服务范围的面积不再另行招标,由市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按照第四轮市场化招标的中标单价、片区责任划分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相应增加服务经费由市财政据实予以保证”和《宁乡市城市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六标段》政府采购合同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若作业服务内容有增减(超过±*%以外),按减量与投标平均单价乘积计算。作业面积变动后不够整月的期间,根据实际期限在整月中所占的比例作相应的增减。”,六标段清扫服务面积为***.**万平方米,本次新增三条道路新增服务面积经第三方公司测量为******平方米,为原清扫保洁面积的*.**%,因此甲方就以上路段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如下:一、服务路段:*、沿河路(岳宁大道至瑞良路)路段*、仁福大道(**+***.*****+***.**)路段*、福马南路(龙江路至白马大道)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服务细节与标准:与主合同一致。
*.人员配置要求
按主合同要求执行。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主合同要求执行。
*.其他要求
按主合同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付款方式:
甲方将该路段服务费用与原合同服务费用进行单独结 算,结算标准按原合同执行。具体金额根据第三方现场测算 面积后,以第四轮市场化单价标准进行结算,并扣除相应考核经费后为******.**元(详见附件经费测算表),支付方式自财政资金安排到位后一次性支付。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附件列表:
- 公司名称变更资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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