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永兴镇梁家坝村农文旅融合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2026-04-15
贵州/遵义 变更澄清
湄潭县永兴镇梁家坝村农文旅融合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贵州/遵义-2026-04-15 00:00:00

湄潭县永兴镇梁家坝村农文旅融合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文章字号: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湄潭县永兴镇梁家坝村农文旅融合提升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磋商报价 异常低价启动程序根据财政部八十七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根据财库〔****〕* 号文件【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 **%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 项至第 * 项情形的,要求投标人在 ** 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 * 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权重×***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异常低价启动程序根据财政部八十七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根据财库〔****〕* 号文件【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 **%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 项至第 * 项情形的,要求投标人在 ** 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 * 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湄潭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湄潭县永兴镇
项目联系人:李康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号*栋附***号
联系人:王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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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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