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4-15 00:00:00
(****年第*****号)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鱼塘及附属用地发包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鱼塘及附属用地发包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鱼塘及附属用地发包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出租底价 | *,***.** 元/亩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项目概述 | 本次发包标段为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鱼塘及附属用地,承包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鱼塘总面积约为***亩,其中水面约为***亩,空地约为***亩。发包标段承包区域最终以发包方划分区域为准。发包标段承包底价为每亩单价,本次发包标段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发包鱼塘及附属用地以现状地形地貌为准。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本项目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段所在地勘查。各意向承包网上报名登记则视为已对发包标段进行了现场勘查,对于发包标段的现状的地形地貌、可能存在的瑕疵事项的同意及认可,各意向承包方须在公告期内前往标段查验鱼塘及附属用地实际状况及面积,并签署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务必在参与项目登记报名时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否则将不具备报名资格,将无法参与后续报名登记及网络竞价,请各意向承包方悉知并注意。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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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附件*:《鱼塘租赁合同》(样本)。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本次发包土地不涉及优先承包权。 *、本次发包标段面积以公告发布的亩数为准,各意向承包方须在公告期内前往各标段查验土地状况及面积,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务必在参与项目登记报名时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否则将不具备报名资格,将无法参与后续报名登记及网络竞价,请各意向承包方悉知并注意。 *、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后即视为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土地面积及土地现状,成交后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对水面及附属用地面积及状况发出质疑,发包方不在重新鉴定和测量水面及附属用地情况。 *、租期三年后,租金上浮,具体上浮比例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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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包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发包标段中进行报名;网络竞价相关要求,各位意向承包方详见附件*:《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包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包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包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包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包方在本项目(发包标段)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除交易保证金外的承包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包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包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承包期内发生政府及主管部门收取相关税费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承包方承担。 *、本次挂牌标段发包底价为每亩单价,每个标段的承包费为成交价格/亩乘以各标段亩数。交易价款的交纳按照除交易保证金外的承包费一次性支付至上述唯一指定结算账户。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由承包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承包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意向承包方在提交承包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发包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发包标段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发包标段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包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发包标段情况、区域划分或发包标段有瑕疵为由撤销承包申请、退还发包标段或拒付承包费。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发包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 (*)同意被确定为承包方后的*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承包费、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承包费、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全部到账后*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鱼塘租赁合同》。 (*)同意被确定为承包方后,承包期内旱田只允许用于养殖。若违反约定变更鱼塘及空地的现有状态,发包方有权予以清除,承包方在足额交纳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交纳完毕后*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按发包方要求划转至发包方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本次发包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作为违规建设地上物拆除保证金,如不按规定时间拆除违建,该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用此保证金雇设备拆除违建。如承包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况,发包方在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同意承包期内如承包方使用电力设施,需预交电费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电费按月收取,未按时缴纳电费者,在电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需交付的电费,电费保证金扣除完毕后应欠缴的给予停电处理,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剩余电费保证金。 (*)同意承包期内承包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承包方在承租期内负责该地块的防火、看护、维护该地块环境卫生等责任,不得出现任何原因的烧荒行为,一经发现,将扣履约保证金,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全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同意承包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按土地性质进行生产,禁止在成交地块及周边违规建设地上物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合同期届满,承包方应将土地恢复至耕种状态,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同意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看护该地块及周界的排水沟渠,上(下)水线,水坝田埂,不允许私自开荒、倾倒垃圾,保持水道通畅防止他人开荒种植,有义务对田间的电力、灌溉设施进行维护和看管,如有丢失或损坏等情况,发包方有权相应扣除耕种保证金。耕种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承包方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必要时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同意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负责另外再提供耕种、灌溉、排水等设施,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发包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同意签署《鱼塘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按发包方要求划转至发包方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如承包期内发包方发现所承包标段的仅用于养殖用途,若违反,发包方有权无条件解除《鱼塘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 (**)同意本次发包土地无地力补贴,其他于洪区政府给予的各项补贴归承包方所得。 (**)同意接受本项目所披露的附件*:《鱼塘租赁合同》(样本)全部内容。 (**)承诺所提交的承包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发包标段以现状进行发包,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发包标段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包方充分了解发包标段情况,请意向承包方在办理承包登记前对发包标段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包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发包标段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包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发包标段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包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发包标段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鱼塘租赁合同》、拒付承包费、放弃承包或退还发包标段、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发包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并将发包标段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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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赵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发包)底价与意向承包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包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则信息公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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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优先权人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发包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发包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包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包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包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发包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包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包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发包方签订《鱼塘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包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费、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承包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包方被确定为承包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包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承包费、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署《鱼塘租赁合同》后,转为承包费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包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包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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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出租方名称 | 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沈阳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 | 元 | 法定代表人 | 金山 |
| 项目报名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