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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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风貌治理评估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乡村风貌治理评估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宁波市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乡村风貌治理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品目划分:*个品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资格条件: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金额:人民币****.**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七、询比采购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
八、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采购人及招标代理
采购人:宁波市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号/真如中心**楼
联系人:叶欣、周健、李晶、张晓亮、王小天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