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4-15 00:00:00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新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点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优化整合全市出租车驾驶人考试资源,全面提升我市出租车驾驶员考试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号)规定的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考生自愿参培要求,拟在湖南湘江新区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化考点服务,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参照近三年长沙市平均考试人数*.*万人次/年,估算新区考点平均考试人次约*万人次,按照湖南湘江新区财政评审中心文件《关于新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证考点服务项目执行预算评审建议函》该项目单价上限值为**元/人·科·次,上线控制价为**万元/年,两年共计***万元。
(一)采购标的功能要求
*. 场地功能适配:考点需具备满足考试全流程的功能性区域,包括独立封闭且监控全覆盖的考试区(不少于**个防窥机位,配备*****高清摄像头)、面积达标且设施完善的等待区(签到区)、待考区,以及考官监控区、办公区、资料存放区(含不少于**㎡档案室)、独立停车区(可停**台以上小车并为考官免费提供),全场地需配备消防、通讯检测、信号屏蔽等设施。
*. 软硬件支撑:配备符合指定参数的考试服务器(*台)、终端考试机(不少于**台),保障网络带宽(服务器互联网带宽≥****/*,内部网络带宽≥********/*);配备不少于*台打印机、*台高拍仪及二代身份证读取设备,**寸以上叫号显示屏,双通道闸机(含身份证阅读器功能);考试相关区域安装空调,提供物业管理、安防服务及配套人员。
*. 人员保障:配备专职系统维护人员、停车引导员、秩序维护员、信息采集及资料整理人员等,按每**名考生配*名考场工作人员的标准配备考务人员,所有人员需按规定购买社保及意外险。
*. 运营管理:具备每周不少于*个工作日连续流水考试、全年不少于***天考试的承载能力;做好考试日志记录,独立承担考试系统安装、调试、使用及维护费用,建立突发事件处置联系机制,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考生自愿参培要求。
(二)采购标的应用场景
本采购标的应用于湖南湘江新区出租汽车驾驶人从业资格理论考试工作,为考生提供从签到、等待、待考到正式考试的全流程标准化服务场景,同时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监考、资料管理等配套场景,实现出租汽车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的规范化、高效化开展,满足行业改革后考培分离的考试组织需求。
(三)采购标的目标
*.落实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及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严格执行考培分离、考生自愿参培规定,契合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要求。
*.优化考试资源:整合长沙市出租车驾驶人考试资源,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考点服务,提升考试承载能力和服务效率,满足常态化考试需求。
*. 提升服务质量:为考生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考试环境,保障考试过程公平、公正、规范,全面提升出租车驾驶员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体验,服务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投标单价不高于**元/人·科·次。
二、相关标准:
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
*、场地要求
考点总面积(建筑面积,不含停车区域)不低于***平方米(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不短于****年*月*日);
场地应设置考试区、等待区(签到区)、待考区等功能性场所,整个考试区域应有独立的出入口,配套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停车区等服务性场所,并设置考点办公区、资料存放区等,以及供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使用的办公室。
*、配套要求:
(*)考试区
考试区应是具有独立进出口、良好采光、通风条件的封闭场所,设置有考试须知、考场管理制度等信息公告设施。不低于**个考试机位,每个机位均需配备摄像头用于人脸识别。
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考试区应被监控摄像头全覆盖,考试电脑能流畅运行浏览器及长沙市驾培信息化管理系统、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考试机位之间应具有防窥隔板,考试区内无裸露电线。
(*)等待区(签到区)、待考区
等待区(签到区)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不少于**个座椅;待考区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不少于**个座椅。等待区与考试区具有适当的间隔距离,区域内提供必要的考生储物柜、****、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
(*)考官监控区
配备考官工作用的考试管理计算机,打印机等工具,以及用于查看考位状态、在考及待考考生信息的显示设备;配备封闭考试区、待考区视频监控的显示设备。考官监控区与考试区之间应有透明隔断区分。
(*)停车区域
①能停放不少于**台小车的停车区域;②应为考官提供免费停车。
(*)配套保障
①提供面积不少于**平米的房间作为档案室,并配备*名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档案柜等配套设施;
②提供考官办公室,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办公室内包含必要的桌椅、计算机、办公文具等用品。
(*)软硬件要求
*、考试区、等待区(签到区)、待考区、考官监控区、考官办公室需要安装空调,能保障室内空间温度舒适;
*、免费提供物业管理及安防设备,配备相应人员提供配套服务;
*、考试用服务器用于对接考试电脑和长沙市驾培信息化管理系统、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
*、终端考试机最低配置及要求:处理器:主频不低于*.****,*核以上;内存:***及以上;系统:******* **及以上;显示器尺寸:**英寸及以上;硬盘容量:****及以上固态硬盘;摄像头:*****以上能够清晰反映考生正面影像的高清摄像头,自动对焦,***接口;考试机位采取防窥措施。
*、互联网设备设施,考试服务器连接互联网带宽不低于****/*,独立网络连接;应用服务器与计算机之间网络带宽大于或等于**** ****/*:交换机独立设置,具备独立管理条件;接入交换机的网线清晰标识其用途;连接交换机与应用服务器或交换机与计算机的网线连续无接头,走向清晰;能满足考试相关信息的接收、存贮、处理、交换、传输。
*、待考区需配备不低于**寸的壁挂式屏幕,用于考生排队叫号显示,并安排技术人员依据要求对接考试排队叫号系统。
*、打印机不低于*台,高拍仪、二代身份证读取设备不低于*台。
*、监控设备设施,具有对考试区全方位、无盲点的,能清晰反映每个考生及考位周围情况的视频监控设备,监控网络设施应满足图像等监控信息的传输和存储要求,***万像素以上,视频存储一年以上,能实时查看或调取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画面。
*、考场同时需有不低于双通道闸机,用于考生出入,闸机要求:配备身份证阅读器功能,通道采用摆臂或翼闸设置,通行速度不低于**人/分钟,通道宽度不低于*****,限位开关:***,同时考场需安排技术人员依据要求进行闸机与考试系统的对接。
**、场地应配备考试区入口通讯设备检测、考试区信号屏蔽和干扰、无线传输数据扫描防作弊设施。
**、场地应配备消防器材。
(*)人员要求
①配备至少*人专职负责考试系统软硬件的日常维护;
②配备满足考点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引导员*名、候考区和等待区秩序维护*名、考生信息采集及制证资料整理人员*名等;
③考点应配备足量考场工作人员,根据考点可容纳考生数,理论知识考试按每**名考生配备*名考场工作人员。
④所有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保及必要的意外险。
(*)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在湖南湘江新区不具备考点场地的,应自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设置考点,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达到采购人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签订采购合同。
②考点应达到承接每周不少于*个工作日连续流水考试,全年承接考试天数不少于***天的承载能力。
③考点应安排专人做好每场考试工作日志记录,包括考试期数、时间、计划考试人数、实际考试人数以及考生违纪处理、设施设备运转情况等。
④考点按照考试需要安装和调试考试系统,并自行承担考试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费用。
⑤考点应负责考点内考试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⑥考点应与属地医疗、消防、公安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⑦考点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号)的规定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考生自愿参培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①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②付款条件:按季度结算付款,具体结算费用按照考务系统统计的考试次数和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个工作日内付清,每年考点总结算费用不超过财政评审控制价上限。
*、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采购人不另行组织
*、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服务人员。中标人保证其服务人员专人专岗,除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外不得兼职或从事其他服务。服务人员需具备采购人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
*、中标人与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中标人应直接与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如出现此类情况,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等。
*、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