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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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邗江区西湖街道
- 生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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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印象华府北侧地块和公安局西侧地块考古清表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印象华府北侧地块和公安局西侧地块考古清表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蜀锦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印象华府北侧地块和公安局西侧地块考古清表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印象华府北侧地块和公安局西侧地块考古清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预算价下浮*%作为最高限价,即人民币为**.****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印象华府北侧地块和公安局西侧地块考古清表工程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地被植物等施工障碍物清除外运及防尘网铺设的工期为**个日历天;考古勘探配合、发掘机械配合及考古过程中扬尘管控(包含但不限于防尘网覆盖等措施)根据采购人和考古队的进度及要求配合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磋商响应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年*月至****年*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近三个月(****年*月至****年*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截止到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与本次投标相关的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被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为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的,做无效标处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年*月至****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近****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考古清表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方式:如供应商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于****年*月**日下午**:**前将确认函原件(格式自拟)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原件开标现场递交,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有效确认函后,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邮箱于当天发送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润扬北路**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润扬北路**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格式,*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斌
电话:*************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号
(二) 采购人:扬州蜀锦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斌
电 话:*************



